请填写以下放票内容,以机打发票为例:抬头-对方单位名称 ,对方统一信用代码 ,对方地址和电话 ,对方开户行及账号 ,中部-商品名称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结尾-我方单位名称,我方统一信用代码,我方地址和电话。我方开户行及账号 ,哦,最后一定要记得 盖章,填写,开票人,审核人,收款人
申请
1申请开具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电脑板)的纳税人,首先向电信局(纳税人当地支局亦可)申请开通VPDN网上申报(凭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单位公章,网上申报系统的年费为180元)。
2 开通VPDN网上申报系统后,携原有的手工版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领购簿,以及单位公章、财务章,前往办税大厅,缴销原有手工版发票,填写普通发票申请表购买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电脑)版。
3 初次使用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电脑板),发票的使用范围是开具金额(含税)十万元以下。如需使用十万元至百万元范围内的发票,需向办税服务厅申请。单位公章,至服务厅填写普通发票(大面额)申请审核表。交税源管理员及负责人审核。
开票方法
1. 在电脑上建立VPDN连接,使用VPDN拨号建立连接后输入网址:100.0.0.4。
2. 点击进入电子发票选项(屏幕右方),使用账号SYSTEM 密码000000登陆系统,在权限设置选项中设置添加负责人并设置密码(财务负责人既为开票人)。
3. 退出系统,使用设置的财务负责人账号及密码登陆系统。
4. 在填开发票时需注意绿色空格内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开票。
5. 如需要开红字发票,必须先向管理员申请,审核后在后台导入蓝字发票信息方可开具。
6. 首次打印前先用空白A4纸实验,设置好打印格式后再打印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开销售发票时,先录入购买方的信息包含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号码,销售方信息也需录入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开户行、账号、电话号码,最后填上贵司销售的应税服务项目和金额就行,如果开的发票同工程类有关,还需在备注那填上工程名称和项目发生地的详细信息。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系统弹出“发票号码确认窗口”,再点“确认”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2.填写购方信息:
方法一:从客户编码库中选取
点击“名称”或“纳税人登记号”右边的下拉编辑窗口,双击该客户记录行;
方法二:在票面上直接手工输入(注:输入的信息系统不会自动保存在客户编码库中)
3.填写商品信息:
商品信息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取
注:按“税价格”转换按钮可转换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可重复转换),应注意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三类:
(1)常规正数发票(不带清单、折扣):填写购方信息、商品信息即可。
(2)清单正数发票:
在填开发票时,当客户所购商品的种类或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填写不下时(一般为8行),可利用系统提供的销货清单的功能来开具。
方法:
填写完购货方信息后,点击工具条上的“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利用票面上填开商品信息的方法将清单填写完毕,点击“退出”按钮,返回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清单内商品信息会自动汇总到票面。
点击票面工具条上“打印”按钮,同时保存发票与清单到数据库。点击“发票管理/发票查询”,选择月份,进入查询界面,找到相应的发票号码,点击“查看明细”,进入票面。
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界面,点击工具条上“打印”按钮,开始打印清单。
(3)折扣正数发票:填写购方和商品信息,选择欲折扣的商品行或连续多行商品的最后一行,点击“折扣”按钮,弹出商品加折扣对话框,对商品添加折扣,填写折扣率或折扣金额。确认,折扣行添加到所选商品的下一行。
对于带清单的发票,在清单界面添加折扣即可,在欲折扣的商品行,点击“折扣”按钮,在折扣窗口填写折扣行数和折扣率,确认。清单票面完成后,返回发票填开界面,此时清单内商品信息会自动汇总到票面,显示折扣行。
(注意:折扣行只能删除不能修改,商品行与折旧行之间不允许加入其它记录)
4.填写销货方信息,
销货方信息一般由系统自动调出,可以修改银行账号,其他项目不能改。
5.打印发票
当发票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请点击工具上的“打印”,弹出打印对话框,此时可以设置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操作基本相同
三、红字发票申请单
1.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
(1) 购买方申请
A、已抵扣
此时“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栏仅要求选择发票种类(默认为专用发票),无需输入发票码、号码。
B、未抵扣
原因为:无法抵扣,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等。
此时“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栏需选择发票种类(默认为专用发票),并填写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号码。
(2)销售方申请
选择以下理由后,应“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蓝字专用发票的代码、号码;
A、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注: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B、因开票有无等原因对方拒收的
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注: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此时“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信息”栏需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号码。
2.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最后打印《红字发票申请单》(一式两联)
3.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选择申请单所属月份; 选择申请单导出后,保存的路径。
4.“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修改、查询”可用于修改或删除申请单。
四、红字专用发票填开
1.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
2.输入两遍通知单编号,若输入正确,点击“下一步”,
3.系统弹出销项正数的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4.进入红字发票填开界面,并根据通知单正确填写票面内容,
5.点击“打印”按钮,开始保存、打印发票,
注意:
(1)票面上的数量、金额应为负数。
(2)“直接开具”适用于购方申请与销方申请,因取得“红字发票通知单”是纸质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