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和供述区别?你在单位完成了一件大事,给单位解决了多少年都没解决的大难题,你提供了书面材料,要在单位大会上做一个陈述,把你的想法,具体施使的办法,能觧决什么问题,要对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做一个陈述。供述是某人犯罪了,犯的什么罪,具体用什么手段犯罪,祥细的供述。
1、概念不同:被告人供述是被告人就自己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2、作用不同:被害人陈述对于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认定案情有重要作用。被告人作为接受审判、极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在审判结束前最后陈述自己的观点是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
被害人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第70条)。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与证人不同。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是自诉人,享有当事人的权利,负有当事人的义务。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也享有证人所没有的一些权利,如在审判中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参加法庭辩论等。
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供述是被告人就自己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内容包括承认自己犯了罪,并供述其犯罪的具体情节。用口语供述叫口供,用书面供述叫笔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要被告人亲笔写供词。被告人如能从实供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对查明案情真相有重要作用,是证据的一种。
扩展资料:
被告人供述:
由于刑事被告人是起诉的对象,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他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往往避重就轻,推脱罪责,逃避打击;或者出于其他的考虑,进行虚伪的供述。因此,必须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证据、口供都必须经过查对,反对逼供信。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定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直接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往往对犯罪情况有较多的了解,其陈述对揭露犯罪、查获犯罪人、认定案情有重要作用。
但被害人和案件有密切利害关系,有可能因个人怨愤而夸大事实;也可能因突然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精神高度紧张、激动,而发生认识上、记忆上的错误。
因此,被害人陈述与事实不一定完全相同。它和其他证据一样,需经过认真审查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被害人对其有意所作虚伪陈述要负法律责任。
被害人陈述的收集方式:
由公安司法人员或者律师询问被害人取得。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地非法收集。询问被害人的地点只应该是被害人的单位、住所、公安司法机关的办公地点。
在我国,被害人既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又是被害人陈述这类法定证据的提供主体。但并不是被害人所作的一切叙述都是被害人陈述。我国被害人陈述的证据属性,使它与美国的被害人影响陈述存在根本区别。
而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直接受害者的身份,又使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证人证言存在程度不同的共性与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