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赔偿的钱怎么要?
打官司有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一个是判决,另一个环节则是执行。从一定意义上讲,执行甚至比拿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书更重要。
民事诉讼中在判决之后的上诉期限为15天,如果15天之后对方没有上诉,判决书就自动生效。有的时候,被判决赔偿的人会主动根据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赔偿义务。
但更多的时候,赔偿义务人不会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需要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缴纳强制执行费后,法院就会依职权查找赔偿义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加以执行。
很多时候遇到的会是赔偿义务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情况,这时候就比较头疼,法院在查找不到线索时,往往做出终结执行的裁定就需要赔偿权利人自己主动提供赔偿义务人的财产线索以供法院执行。
判决生效之后,获得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项无非两种。
第一种,对方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中基本都会有给被告相应的履行期限,一般是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或十五日内履行。有的被告会在判决之后主动联系原告,履行判决义务。但是,更多的被告是不会按照判决履行义务。
第二种,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没有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那作为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系统查控被执行人是否具有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并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最后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
当然,这些前提都是建立在被执行人具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实践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清偿的情况更是十分常见。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想要到赔偿也基本没有什么办法了。当然,法院还是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
判决书生效是双方收到判决书15日以后,如果对方在15天以内没有提起上诉的话你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很多执行的案件也执行不到欠、借款,只是搭上了诉讼费、律师费……换来了几张纸(判决书)。首先不要纠结对方没有钱,起诉了也还是没有钱,甚至有的案子几年十几年了还是没有执行来起诉标的额。但是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起诉,没有法律的约束你的钱要回来的可能性会更低。很多欠款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没有绝对的,但是只要你绝对了解你的欠款人,你的欠款还是能要回来的!
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己跟债务人要不回资金结合执行法官,让法官与对方协调,看是否能要回钱,对方不配合可让法官查询对方银行存款、不动产、银行理财等信息,如果有的话不动产直接查封、动产扣划,不动产拍卖。不过,若对方真不打算还钱会转移财产,这时就得让法官查转移资产明细,不过比较费时费力,即使能找到线索也不见得能追回。总之,能协调最好,不能协调就是漫长追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