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一般为政府行政机构,如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厅归口管理的正局级行政机构。同时,省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务公开办为省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处、信息公开处、窗口管理处、政府热线管理处、监察室。
201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明确服务中心职能。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应使用行政编制,配备少而精的工作人员;已使用事业编制的,应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出一部分进行替换。在调整、配备服务中心编制中,要结合当地政府机构改革,注重优化整体编制结构,坚持增减平衡。
主要职责
负责对各部门进驻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
政务服务中心
进驻部门窗口由各进驻部门首席代表(窗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政务中心:就是把所以得政府对外办事服务机构聚集在一个地方,方便各个企业,单位办理各项工作事宜 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所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协调进驻中心各单位对重大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负责窗口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事项。 受理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审批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行为的投诉,并负责核实,按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其它本级政府委托或赋予的职责、交办的事项。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工程招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