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职责?
(一)配合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具体工作,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市知识产权规划和政策文件。
(二)承担知识产权公益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承担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
(三)承担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承担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承担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导航工作。
(五)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分析、利用、传播工作。
(六)承担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工作,配合做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
(七)承担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承担知识产权有关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服务工作。
(九)承担知识产权法律和维权援助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十)在职责权限内承办专利纠纷调解、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与处理工作。
(十一)承担企业信息、科技、法律、融资、交流等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企业及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和标准质量品牌发展的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国家、省分配的课题研究任务,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接收、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临沂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
(十四)配合做好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五)承担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统计分析的组织工作。承担对电梯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方面的指导工作。
(十六)承担市场监管数据搜集、整理及分析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十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八)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的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作。
(三)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定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四)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计划;指导和协调九县三区及各类科技、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并推进相关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宏观管理和指导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
(六)拟定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促进技术市场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和信息化评估管理以及统计管理。
(七)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组织科学技术奖评审和科技项目的引进与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制定我市科技和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有关国际间的科技和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九)负责全市专利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联系和组织知识产权中介开展相关服务,依托中介组织建立和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管理、监督和规范专利交易市场,推进专利技术商品化。
(十一)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孵化服务,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承担培育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优秀企业工作;为创业阶段的企业提供孵化场地、科研平台、网络通讯、技术支援、技术交流与合作、信息咨询、人才培训、产品展销、科技项目成果申报、项目推介、项目嫁接、资金筹措、公共关系等综合服务;负责落实园区各项优惠政策,负责企业入驻审查、孵化管理、毕业认定和移交工作,负责孵化企业与经济开发区内各支撑服务体系的联系,协调孵化中心与企业间的关系,推行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推进技术认证和质量认证工作,负责孵化中心的安全生产、公共财物和物业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省市科普工作管理条例;协调全区科普工作,拟定科普工作的计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全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和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