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3)、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面试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持笔试准考证(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资格审查需要根据公告以及岗位的要求携带需要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只要提供了招聘单位要求的证件通常都会通过审查的。
而需要携带的材料也根据岗位不同有相应的要求,通常情况下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都是需要准备好的。
在面试前,应聘者要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事业单位统考资格复审流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经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参考自己报考地区的资格复审公告中的时间与地点。
三、资格复审程序:
1、初审: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招聘单位摊位进行初审;
2、复审:到人社部门摊位进行复审;
3、登记: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资格复审表》一份交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通知。
4、存档。考生将另一份《资格复审表》返回单位存档。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考生携带《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苏州市202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一份。
2、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省选聘还是市选聘、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等)。
6、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对本科段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8、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程序
第一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身高有要求的岗位,需要现场测量身高。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收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报考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直接面试的博士高级岗位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笔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缴纳标准分别为40元、70元)
第三步:复核、领取考试准考证。缴完费的考生到“复核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留下资格审查材料,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2018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注意带齐有关材料: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将补充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到指定地点,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4.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考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考生领取《考试准考证》后,应核对《考试准考证》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同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均需出示该《考试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7.面试前增加初试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和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