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是怎么回事,效力如何,遭遇阴阳合同怎么办?
阴阳合同大概可以理解成表面跟你签下一份合同,可是背地里跟你签下另一份合同,可能第一份签下的合同金额会比较小,但是第二份签下的合同金额会比较大,主要是混淆观众的视野,或者避税。这样的事情在商业当中经常出现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之前的范冰冰,因为她签下了非常多份阴阳合同,偷税漏税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在NBA当中也出现过阴阳合同的例子,这一件事情已经很久了,可以说这一件事情给当事球队带来了非常大的打击,在当时堪称联盟的重磅新闻,而且这一支球队在未来几年当中一蹶不振,到现在为止这一支球队依旧是没有恢复过来!
在1998年的夏天,森林狼与史密斯签订了一份阴阳合同,表面上1995年的状元乔·史密斯第一年拿175万,第二年拿200万,第三年拿250万,实际上森林狼暗地里跟经纪人协商好了,为史密斯提供一份高达8600万的大合同!这件事情被公布出来之后,联盟立刻觉得不可思议,毕竟以史密斯的能力不可能拿的仅仅是这样一份合同,于是联盟开启调查,森林狼一看纸包不住火就完蛋了。
经历过这一件事情之后,森林狼被剥夺了未来五年的首轮选秀权,并且被处罚重金,而且加内特当时正处于巅峰,差一点导致了加内特职业生涯没有任何一个总冠军,在当是加内特身边没有一个足够出色的队友也是一个令人很遗憾的事情!这一件事情处罚之后,联盟当中再也没有球队敢与球员签订这种不符合规矩的合同,因为这种事情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了。
下面来谈一谈中国足坛的“阴阳合同”
无论是甲A时代还是随后联赛升级为中超,“阴阳合同”引发的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矛盾,在中国足坛屡见不鲜。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从1997年-2006年,甲A和中超因“阴阳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或官司就多达35起。
由于中国足坛一度实行“限薪令”,要求球员薪水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55%,还有球员年薪不得超过100万的硬性规定,为了顺利完成球员注册,同时又能以高薪吸引高水平的球员加盟,导致“阴阳合同”在中国足坛泛滥。所谓的阳合同,就是指在足协备案的合同,而阴合同,一般是指没有拿到足协备案的合同或者是补充协议。阴合同,虽然不受足协相关法规的保护,但在法律上依旧具有相应的地位和效力,也是导致纠纷和官司频频发生的原因。
中国足坛最早引起媒体和球迷关注的“阴阳合同”,是前著名国脚申思。申思当年从申花转投同城对手国际,与国际签订了两份合同,根据足协限薪要求签订并在足协备案的合同,申思的薪水只有1.2万元,但双方私底下签订的合同,申思的年薪则高达250万元。
尽管中超开始后,足协放宽了球员转会市场,2009年实行自由转会政策并且取消薪水的限制。然而“阴阳合同”并没有彻底消失,2009年,王栋想从亚泰前往澳大利亚踢球,但亚泰拒绝王栋以自由身离队,尽管在足协备案的合同中,王栋与亚泰的合同到2008年12月份结束,但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却是到2011年底结束合作,“阴阳合同”让王栋未能如愿前往澳超踢球。
2009年,泰达爆发了著名的“六君子”事件,而起因也是部分球员对“阴阳合同”不满而闹出的罢训风波。2010年,杜威、郜林、孙吉等当时的申花球员,又出现因为“阴阳合同”导致出现或未能完成转会,以及被俱乐部欠薪等闹剧。而德罗巴在申花期间同样遇到了“阴阳合同”,中国足协一度暂缓发放德罗巴的转会证明,最终在FIFA的介入之下,魔兽才得以“脱身”。
刘健案彻底踢爆“阴阳合同”乱象
中国足坛的“阴阳合同”再次被关注,则是刘健从中能转投恒大过程中,当事三方各执一词。恒大官方宣布刘健自由身加盟,中能却声称刘健有约在身,暗示恒大必须掏出转会费。情急之下,风口浪尖上的刘健选择用公开合同原件的方式,来证明自己转会合规,并斥责中能造假。但刘健公布的两份合同,却直击中国足坛的黑幕——阴阳合同甚至涉嫌违法。
刘健公布的阳合同中,他与中能的合同在2013年12月31日结束,年薪为80万元,而阴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年薪260万元。更为关键的是,合同中截止日期后的隐藏内容,两份合同中表示,“如本合同截止日到期时,该赛季的联赛尚未结束,自动顺延到赛季结束时。”这就意味着截止日到2014年1月1日的那份合同,可能让到期日上“一天”的差距变成“一年”,也因此会影响球员的自由身份判定。
除了“阴阳合同”之外,刘健案更大的影响,则是中能声称刘健在2013年10月份与俱乐部续约至2017年,但刘健方面却表示,中能涉嫌合同造假。同时,恒大方面也力挺刘健,导致三方之间的纠纷,一时成为中国足坛的焦点。最终中国足协的仲裁结果,认定中能弄虚作假,不仅被罚款40万,同时还被扣除中甲积分7分。
阴阳合同,中国足球的悲哀
阴阳合同的出现,最开始是为了应付中国足协的限薪令,而刘健最终能在转会纠纷中胜出,也与其能自己掌握两份合同不无关系。实际上,尽管足协要求合同一式四份,但很多情况下,俱乐部都“扣”下了本该交给球员的那份合同。除了规避中国足协的限薪令外,中国足坛阴阳合同的出现,也包括适当避税,毕竟补充协议里是以训练补助,或者其他方式补足薪水。
此外还有一种阴阳合同,是为了避免球员转会向地方足协上交更多的费用。根据中国足协的规定,每笔转会俱乐部需要向地方足协上交5%的转会费。而以目前中国足坛动辄几千万的国内转会来说,这样的一份阴阳合同会为俱乐部省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费用。而最近,申鑫、延边和国安三方就池忠国的转会一事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同样是涉及到球员的原始转会费。
申鑫认定池忠国的转会费为上亿,而延边和国安则咬定池忠国的转会费不超过2000万,除了申鑫方面应该得到的转会分成存在巨大的差距外,还涉及到国安要不要向中国足协上交调节费。
无论是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阴阳合同,还是俱乐部与俱乐部之间的阴阳合同,职业联赛走过了20多个年头,球员、俱乐部、足协,却从来没有真正尊重和重视合同,这才是中国足球最大的悲哀与耻辱。
阴阳合同,在中国足坛蛰伏已久,涉及多方利益,始终难以拔除。今年足协似乎下定决心,将阴阳合同现象连根拔起。
新政落地,四大帽从天而降,一时之间,沸沸扬扬。“注资帽”、“薪酬帽”、“奖金帽”、“转会帽”,颇具争议的新政之下,中国的金元足球终于遇到了真正的挑战。
体育评论员姬宇阳却并不看好新政的前景:“很显然,新合同肯定收入大幅下降,这是否最终会导致阴阳合同现象再度死灰复燃?”
加上阴阳合同的监管难度极大,他担心此次足协的新政将再次成为一纸空文。
这一次新政过后,足协很快成立了合同审查联合工作组,采取统一财务账户、公开财务数据等多种措施,并与税务等多部门跨行业联合稽查,杜绝一切第三方支付,严查代言和签字费。
虽然不知道最终效果如何,至少这一次打击阴阳合同,足协真的走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