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更新
如果只是旧了想更换一本新的,需要的手续是:户口本上面的户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旧户口本、本人到户籍地派出所写申请更换一本新的。
如果想更新里面的内容,比如:文化程度(带着最高学历的毕业证)、服务处所和职业(带着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保险明细)、兵役状况(退伍证)等等相关证件就更改,再打印一本新的即可。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扩展资料:;
更新程序需要的材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1份,验原件);;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 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