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第一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预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第二阶段,企业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核拨资金拨付至企业账号,并由企业在3个自然日内拨付至员工个人。
申报材料
第一阶段:(1)合肥市2021年企业稳岗留工实施方案;(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3)2021年春节期间省外留肥员工汇总表;(4)申请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承诺书。
第二阶段:(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资金申请表;(2)2月18日、2月27日在国务院客户端提交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申请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逾期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
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补贴申报表;
(2)合肥市2021年春节期间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3)共享用工薪酬发放证明;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说明事项
1、行动方案中所涉及的春节期间是指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
2、“留肥工作红包”和“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所需资金从稳就业相关资金中列支,优先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各区(开发区)先行支付后,市财政按50%给予补贴。四县一市可参考本方案执行,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1)因企业疫情防控不到位或违法违规,产生重大事故,造成群体性上访或其他恶劣影响的;(2)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申报资格的同时,年度内不得申报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控我市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与稳岗留工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