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营业执照》;
4、车辆到车管所上牌;
5、领取《营运证》。
初次办理营运证所需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
4、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5、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6、《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一、办理依据:《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二、审批条件:
(一)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有经营场所、符合规定数量及要求的车辆和车辆停放场地;有安全、机务、服务质量、治安保卫等管理人员;有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二)车辆营运: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符合《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员从业资格:符合规定的身份证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经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经行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书、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和材料、停车场地和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场地需签订一年以上的租借证明)、经营方案(可行性报告;经营管理制度;质检、安全管理人员和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公司章程、人员名册、车辆清册。
(二)车辆营运:
《同意购车通知书》(原件)、新车车辆发票、《经营审批表》、《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过户还需提供《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二手车销售发票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报废更新还需提供车辆报废申请、《报废车辆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新车车辆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驾驶员从业资格:身份证、驾驶证、驾校结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3张、考试合格证明。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2个工作日;车辆营运:法定10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驾驶员从业资格: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当场办结。
六、颁发证件及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有效期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6年。
七、收费事项: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免费;从业资格证收取10元工本费。收费依据为鄂财综发[2009]1号、鄂价费[2002]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