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和香蕉一样,是有保存期限的。
——(美国)比尔.盖茨
2、我关注知识产权,我相信知识产权管理就是怎样增加施乐公司的价值。现在,善于管理知识产权的公司将会成功,而不善于经营知识产权的公司将被淘汰。
——(美国)理查德.托曼
3、专利像魔鬼,总是造成天文数字般地赔偿或和解金额;专利像潜水艇,在你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静静地威胁着周围。
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名言警句:
2、互联网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既要考虑到商业利益也要兼顾社会责任。
3、一方面,基于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品的公共产品特性而有必要赋予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以独占性的专有权,以禁止或限制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行为,维系对知识创造活动的激励与促进。
4、开发领先产品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家产品。
5、科技公司尤其是中国的公司,更应该注重知识产权,这是创新型科技公司的基本要素。科技公司之间的专利纠纷是难免的,因为这是行业的基础建设,跨国公司尤其是美国公司经常用专利作为压制对方或者挑战对手的手法。
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必须追本穷源。
8、这份报告表明中国正成为清洁能源知识产权的主力实施者中国公司在低碳方面少说多做简言之就是中国企业在清洁能源转变之路上进展顺利但他们独木难支。
1、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习近平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习近平
3、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习近平
4、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习近平
5、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引进国内外顶尖科技人才,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习近平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劳动成果,就是保护创新创造,其意义毋庸赘述;倡议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合规管理、清理侵权内容,也是天经地义。然而倡议书一经发布,还是引起了些许争议。有争议也正常,其一,毕竟当下长、短视频平台壁垒分明,“说者无心”难免“听者有意”,“项庄舞剑”安知不是“意在沛公”?其二,保护知识产权毕竟也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未经授权”是否就一定等于“侵权”?人民日报评论部公众号的评论一语中的:“一刀切的描述,只会引发‘保护资本利益远重于维护创作环境’的用户认知。”
今年第3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其中强调指出:“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个人和企业权利过度扩张,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为厘清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提供了根本遵循。即便仅从“激励创新”方面来讲,“保护知识产权”依然要谨防过度,过度的保护会导致知识产权的垄断,从而阻碍创新。牛顿有名言:“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试想一下,知识产权领域一旦出现居于垄断地位的巨人,并且不允许任何人站在他的肩膀上,那么也就意味着科学技术不可能再出现新的高度。
当下互联网平台上存在的“短视频”侵权现象,确实值得重视,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进一步压实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但同时,各方也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谨防“一刀切”式的简单思维;尤其要着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比如当下短视频平台经常出现的对于他人原创作品进行“剪辑”“编辑”的“二次创作”,究竟哪些属于侵权、哪些又属于“合理引用”“适当引用”,都有待法律的进一步明晰。从更高一层的意义来说,不论是互联网平台还是个人,都需要进一步树立“多赢”理念,把公共利益摆在首位,不要让知识产权保护异化为地盘之争、行业之争。
就在10天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有关短视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判决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法院仅判决被告“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成立,而对于原告关于侵犯复制权、改编权以及汇编权的主张则判决不成立。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在于,知识产权的边界最终要由法律来划定,而法律不仅应该是刚性的,更应该是理性的。
1、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
——美国阿伯拉罕.林肯
2、需要是发明之母,但专利权是发明之父。
——美国乔什.比林斯
3、没有专利局和完善的专利法的国家就像一只螃蟹,这只螃蟹不能前进,而只能横行和倒退。
——美马克.吐温
4、我们从别人的发明中享受了很大的利益,我们也应该乐于有机会以我们的任何一种发明为别人服务;而这种事我们应该自愿的和慷慨地去做。
——美国富兰克林
5、知识产权和香蕉一样,是有保存期限的。
——美国比尔.盖茨
6、我关注知识产权,我相信知识产权管理就是怎样增加施乐公司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