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合伙组织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个人合伙是指:《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合伙,即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之间根据合伙协议,各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适用法律不同个人合伙主要由《民法通则》、《最高法民通意见》调整;合伙企业则主要由《合伙企业法》调整。
3.设立主体不同个人合伙只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合伙;合伙企业则可以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
4.债务承担方式不同个人合伙:先连带后追偿。《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其中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5.其他个人合伙比较松散,成员间有可能没有书面协议,也可以不进行工商登记;但合伙企业的设立必须要有书面协议,且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具有较为健全的组织机构。总体来说,个人合伙应该是合伙企业的初级阶段。以上
组织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多个自然人或法人为了共同的目标而集中到一起,并为组织目标达成遵循组织规程、开展组织指责活动的社会团体,组织可以是营利性的,也可以是非盈利性的;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是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这个方面来说,组织的概念包括了企业。组织表现形式,除了企业外,像某某协会、某某基金会、某某社团等等都是组织的表现形式。合伙企业依据公司法规定,合伙人对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