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在两个公司领工资怎么交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申报时填制《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将各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送去单位发放时代扣代缴的个税额后,为自行申报补缴个税款。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人所得税”APP上线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经上线,纳税人可以在主流应用市场或在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扫二维码下载,手机端目前支持实名注册功能,税务部门正在抓紧进行校验和压力测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将在2018年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6日到北京督导调研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相关准备情况。王军表示,个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是一场惠及百姓民生的重大改革,税务人员要想方设法帮助纳税人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便扣缴单位办理扣除,把困难尽可能留给自己,把便捷尽可能留给纳税人。在北京12366纳税服务中心,王军询问近期话务量是否有明显增加,纳税人主要咨询哪些内容,税务人员对新业务是否熟悉等问题。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近期纳税人的来电咨询量增多,其中个税问题占比由原来的10%增加到现在的30%。纳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有赡养老人、房租和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及扣除的具体操作方法。王军强调,要善于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梳理排序,聚焦热点问题持续开展解读,切实增强宣传辅导的权威性和针对性,精准高效地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王军表示,个税改革无论对税务部门还是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来说都是一个新鲜事物,对税务部门征管、服务和信息系统提出了很高要求,因此在运行初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税务部门会尽百分之百的努力,让大家能够便捷享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