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下面的签字是怎么签的?
1、记账凭证下面的签字顺序:制表---复核---会计主管---出纳---记帐;
2、复核和记帐可以是同一人;
3、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由出纳登录,所以记帐、出纳为同一人,凭证制表为会计;
4、不涉及到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的记帐凭证,出纳签字处空出;
1、记账凭证下面的签字顺序:制表——复核——会计主管——出纳——记帐。
2、复核和记帐可以是同一人。3、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由出纳登录,所以记帐、出纳为同一人,凭证制表为会计。4、不涉及到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的记帐凭证,出纳签字处空出。5、记账凭证要让记账者本人签字后,还要交给出纳签字,再交会计主管签字,一般是盖章,谁审核,谁盖章;谁记账,谁盖章。注意了,并不用老板审核,制定给会计人主管都可。记账凭证下面的出纳,记账,制单,审核等,全部都要签名或盖章,还包括会计主管人员都要盖章。记账凭证上只需要审核人员签字,如果不是转账凭证,还需要出纳签字。6、如果是小规模公司,则复核和记账可以是同一个人,否则一般情况下按照会计与出纳的牵制制度,是不允许的。7、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的签字:记账写出纳的名字,复核写会计的名字,出纳写出纳的名字,会计主管写会计主管的名字,总之谁审核记账,谁签字。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制作。出纳应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记帐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日记帐日记帐就是按发生日期记载,这样记帐凭证当然由出纳编制才能及时登记帐簿,出纳编制更好些。8、当不涉及到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账时,记账就写会计的名字,复核处写上主管会计的名字,不需要写上出纳的名字。单据或发票是记录单位经济活动的原始证明,每一项经济活动会计都要认真的核对后签字,签字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济活动内容合规合法
2,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用途是否符合需要
3,检查发票或单据的经办人是否签字
4,检查发票或单据的主管负责人是否签字
上述内容齐全,该项活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后签字;
会计一般审核发票及内容的
真实性
,审核后签,情况属实之类的,分管签拟同意、主要领导签同意。签字就是签上自己的名字,表示已经看过,同意凭证上的会计处理。其他什么都不写,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字。
一般在记账凭证或报销单最下面上都有签字栏,出纳、会计、复核、财务主管等,在这些栏内签字(签名或盖人名章)。
会计汇总结会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发票:
1.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2.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票据的种类相符合。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票据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但是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2月1日实施,明确发票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3.票据的属地、职能是否与票据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4.票据客户名称填写是否与报账单位名称相一致。
5.从票据印制的所属日期与实际开票日期查验是否属过期作废票据。发票印制的所属日期可以从发票右上角的发票代码第6、7位查验出发票的年份,如果一张票据印制所属日期是2001年,开票日期却是2007年9月16日,显然这样的过期作废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
6.同一本票据号码的排列先后顺序与该票据的填制日期是否合理。
7.票据的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相符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8.发票填制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异常。
9.发票填写位置是否存在位移。所谓位移,也就是第二联经复写后,票据上的文字或数字出现错位,如一张票据大写金额是6000元,小写金额是60000元,这样的票据也是不合规票据,因为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不会出现位移现象。
10.报销票据是否属白条、收据。所谓白条收据是指报纸杂志订阅单、培训费收据、政府部门收费收据等,这种以收据、白条代替发票或基金票据使用的,其目的是偷逃税款或私设“小金库”,显然这样的票据也是不能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