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车险综改明确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交强险责任限额增加保费下降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由原来的12.2万上升至20万;无责赔款限额由原来的1.21万上升至1.99万;同时最高折扣有所下降,如果连续3年不出险,改革前最多可优惠30%,改革后可优惠50%。
有责赔偿限额改革前改革后无责赔偿限额改革前改革后死亡伤残1118死亡伤残1.11.8医疗费用11.8医疗费用0.10.18财产损失0.20.2财产损失0.010.01合计(万元)12.220合计(万元)1.211.99
商业车险三者限额上限提高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改革后三者限额上限提高,由原来的上限500万调整至了1000万,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的作用。
商业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附加费用率是直接影响保费的指标,给消费者的直观感觉就是保费有所下降。
车险产品增值服务更丰富
改革后,将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车险产品,增加的增值服务附加条款分别为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监测四项,消费者可自行选择部分进行投保。
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综上所述,本次改革后交强险责任增加,折扣力度加大,商业车险责任扩大,价格进一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