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准备
3.1、主要机具物料准备
3.2、劳动力安排计划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现场施工人员
总计
3.3、作业准备 在普探前应先通知监理单位对基坑基底标高进行复核,复核达到设计标高时方可进行普探。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指导普探施工,并对现场施工工人进行严格的技术及安全交底,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操作工艺
5.1、施工顺序
5.2、普探方法 在开挖坑底参照《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暂行规程》 Q/XJ104-64规定按1m×1m中间加一点的梅花型布置探孔,进行探察。
5.3、普探范围及深度 按照《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暂行规程》 Q/XJ104-64规定对于丙类建筑深探探至地面以下5m,但不小于基础埋置深度下3.5m,浅探探至天然土层下50cm,打穿活土层找死土,发现墓道找出墓室。 本工程探察范围为所有开挖基坑
深探范围:独立基础从基础中心线在每边宽度2倍范围内深探,探孔按1m×1m中间加一点的梅花型布置探孔,进行探察。 条形基础沿基础中心线两侧各1.5倍宽度范围内深探,探孔布置沿基础中线两侧各50cm范围内按1m×1m中间加一点的梅花型布置探孔,进行探察,此外在沿基础中线二侧各1.5倍线上每隔1m布置一个孔。 其他部位进行浅探即可。
5.4、普探结果 探查完工后,现场所查出的一切隐患均用白灰画出问题坑范围,写出深度,再按照比例绘制平面图,土质情况说明,做出普探竣工报告提交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存档和作为处理隐患的依据。 最后对探孔素土分层回填并用夯锤夯实。
六、安全保证措施
6.1、进行施工现场,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遵守施工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6.2、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全交底工作。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组织工人学习和落实。 6.3、下雨期间严禁进行基坑普探,做好现场的防雨工作。
6.4、严禁在基坑边缘停留和休息。
6.5、不得私自接拉电线,临时用电须找专业电工处理。
6.6、夜间挖土应该有足够的灯光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