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口头通知降薪,若要离职,是否可以要求相关索赔?
降职降薪是要和职工洽谈后写入劳作合同的,不是他说降就降。能够通知人事,在自己未签字赞同前降职降薪,归于违反劳作合同法的行为,你是能够请求劳作督查单位介入或许请求劳作裁定的。当然,背后要做好相关 的依据搜集作业,比方你的岗位阐明书,薪酬条,劳作合同等等依据。
1、书面通知仅仅奉告,最后你还要签字赞同,并且写到劳作合同中才行
2、3、你如果不赞同,就应该搜集好你作为机长时的证明,如薪酬条、岗位阐明书,岗位责任书,作业来往签收条,升职的布告等等,然后到劳作裁定部门请求劳作裁定,说他们未经自己赞同降岗降薪,要求补发薪酬并做补偿。(当然要比及发了薪酬以后,不然就是无理取闹了) 4、劳务差遣合同是半年,你都三年了,早过期了,合同现已无效了。 5、合同没有给你,那就算是白签了,提这个合同没有意义。但期望你前一个劳作合同在手上。 6、选拔你当机长,你其时赞同了,并且也收取的是机长的薪酬,就阐明你们现已在事实上是双方赞同的,洽谈一致,并且没有贰言的。现在他想降职,你提出贰言,就阐明你是 不赞同的,他们需求洽谈。公司要为自己的开展考虑,职工也要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虽然如此,可是公司的开展要素是由于社会环境而形成的不利状况,而不是由于职工的要素形成的。 个人认为这个公司的做法很没出路,既然是签了合同的,那就是有法令功效的。 所以公司现在只能是“要求”你们降薪,却是不能主动降薪,不然就是违法了。 你要是想要保证自己的利益的话,就不要听从公司的鬼话,你要是主动签了新的合同,那你就不要抱怨公司待你怎么怎么的。 当然,你认为这个公司是值得你有所支付的话,你们就商量:在原有的合同利益处理妥当之后,再签新的合同。也不要让新旧合同手续牵扯不清,那样最终吃亏的仍是职工。 公司的远景开展,不是在职工的利益上做出退让就能够改动的。照你的说法,公司对待职工利益的情绪是比较差的,这姿态的话,有点悬。 公司能够和你们商量怎么签定新的合同,你们也不要抛弃到劳作部门诉诸法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