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经营所得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1.打开个人独资或合伙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通过"生产经营"按钮进行切换界面,切换到生产经营模块.
在生产经营的界面中,先点击"核定信息"中"征收方式"中查看企业申报时间是按月还是按季,以及企业征收方式.
2.了解了按月还是按季申报之后,企业财务人员就可以合理按排为企业的股东申报股东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按月或季进行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生产经营的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 日.
3.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行生产经营的预缴申报,核定征收填写当年的累计收入;查帐征收填写当年的累计收入、成本、利润等.核定征收上/查帐征收.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进行一下步操作网上申报,点网上申报.
点击"发送申报"将申报数据发送税局,点击"获取反馈"获取申报的结果.如查申报成功就可进行税款缴纳.税款缴纳,点击"网上缴款".
5.缴款的方式有三种,方式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缴纳; 方式二,打印缴款凭证到银行进行缴款;方式三,通过个人网厅进行缴纳.
方式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进行缴纳,个人需要与税局签订三方协议.
首次使用点击"更新三方协议",然后进行"立即缴款"和获取反馈.
方式二,打印缴款凭证到银行进行缴款,自然人没有与税局签订三方协议,在自然人
管理系统客户端打印出缴款凭证.
方式三,通过个人网厅进行缴纳,自然人申请过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在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