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注册的流程和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
3、存注册资金:
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4、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5、交工商设立资料: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6、拿营业执照:
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8、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9、办税务登记证:
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开基本户(纳税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申请领购发票:
销售商品的公司,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
2、法人简历一份;
3、法人一寸照片两张;
4、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发票;
6、经营范围;
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
1.流程有4步,资料主要有7项。
2.流程为:第一步,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如果核准名称未通过,则需重新核名;第二步,提交注册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般需要5~15个工作日审核,审核通过会下发《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营业执照;第四步,制刻印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指定处刻制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银行印鉴用章等。
3.需要的7项材料:一是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是公司章程,三是法人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居民身份证,四是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居民身份证,五是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六是代理人居民身份证,七是住所房屋使用证明。
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大致包括:企业核名→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章,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册。那么,进行公司注册前所需要的准备材料如下:
一、准备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墓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承诺书》;
14、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三)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