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题识别
第二、描述总体需求
第三、确定产品规格
第四个、寻找供应商
第五个、提案征集,类似于招标
第六、选择供应商
第七、签订合同
第八、绩效评估
采购工厂有三种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第一种是请消费者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评价。
第二种是利用加权打分的方法,对供应商进行打分。然后根据较差、一般、良好、优秀,这四个维度进行评 分,最后将总分加总。
第三种是对于表现不好的供应商重新进行谈判,调整价格或者终止合作关系。
第一步:细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每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由行政管理局提出气象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建议,商有关职能部门并经计划财务司审核,报经中国气象局批准,印发全国气象部门各级预算单位执行。
第二步:编制采购计划。各级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预算情况和上级工作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逐级汇总报行政管理局,并抄报计财司。
第三步:制定采购方案。行政管理局根据各级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集中采购计划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由行政管理局正式行文送计划财务司审核并报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第四步:组织实施采购。行政管理局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如需委托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由管理局负责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步:决标。采购评审活动完成后,行政管理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商采购单位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行政管理局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第六步:签订采购合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采购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七步:履约验收。行政管理局组织采购合同履行及验收工作,并做好采购文件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