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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条件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转载:www.zaoge.com 944人看过 2023-03-09 16:31:31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今天,早鸽网顾问带来关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1.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属于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就同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颖性丧失:

①构成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在应用日期之前国内外公众已知的技术。

②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已经由别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不视为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条件

所谓不丧失新颖性,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已经公开,但因符合法律规定而不被视为丧失新颖性,从而可以申请专利的事实。

①首次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

②在指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首次发表的。

③别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之前存在的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的进步。法律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不同,对发明创造性的要求高于实用新型。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1)该技术可以制造或在工业中使用。

(2)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该技术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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