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登记申请的所需资料有:个体开业登记申请表、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这篇文章除了写个体户登记申请的所需资料以外,还写了个体户登记申请的要求。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就请你阅读下列文章。
一、办理北京个体户登记申请的所需资料
1.由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应提交户口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退休证和失业人员的相关证明;外省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当地暂住证、一张照片。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须提交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交的特殊证明。
二、个体户登记申请的要求

1.《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族企业,负责人为家庭成员中的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资质证书。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工商户登记的,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在营业场所所在地直接向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所在地办理工商户登记的,由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登记。
3.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如果申请是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应提供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登记机关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