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的条件时限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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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1:36:39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或提供劳务服务时,若项目完工或业务终止,需依法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一、境外企业注销的条件与时限
1.项目完工或业务终止:承包工程需提供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劳务服务需提供合同终止协议。
2.无未结清税款: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3.无未办结涉税事项:如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出口退税结清等。
4.缴销发票及税务证件:需缴销未使用的发票、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税务证件。
境外企业应在项目完工或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若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需在决定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注销。
二、境外企业注销的流程
1.税务注销。

(1)线上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表》,系统自动校验是否符合即办条件(如纳税信用级别、无未办结事项等)。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不符合的,转入一般流程,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申请:携带以下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①《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②项目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
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未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④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如有)。
⑤清算报告(金融、保险类企业需包含清算期内公告说明)。
若企业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未申报、欠税),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后,方可申请注销。
2.工商注销。
完成税务注销后,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注销登记。所需材料包括。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2)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承包工程合同、劳务协议)。
(3)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若企业符合纳税信用A/B级、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A级等条件,可签署承诺书,先行办理工商注销,后续补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