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号的基础编号与扩展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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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1:08:32
商标注册号是商标法律身份的核心标识,其编号规则既体现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又包含特殊场景下的灵活调整。中国商标注册号体系以数字为主、字母为辅的编码逻辑,结合国际商标注册的差异化处理,形成了兼具规范性与实用性的编号框架。
一、商标注册号的基础编号规则
1.中国商标注册号的核心规则可概括为“7位数字为主,特殊场景扩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现行规范,普通商标注册号通常为7位纯数字,例如某服装品牌注册号“1234567”。这一编号在商标注册证右上角清晰标注,具有唯一性,贯穿商标申请、审查、注册及后续管理的全流程。
2.商标局采用顺序编号机制,每受理一件商标申请即分配一个独立编号。该编号在申请阶段称为“商标申请号”,核准注册后自动转为“商标注册号”,二者在无驳回复审等特殊情形下保持一致。例如,某科技公司提交商标申请时获得编号“8765432”,若该商标通过审查,此编号即成为其终身注册号。
二、商标注册号的编号扩展规则
1. 驳回复审与分割申请。

当商标申请因部分商品或服务被驳回时,申请人可提交分割申请,将核准部分与驳回部分分离。此时,分割后的商标将获得新编号,规则为原编号后添加字母“A”。例如,原注册号“1234567”的商标因第5类商品被驳回,分割后核准部分编号变为“1234567A”,驳回部分仍保留原号但标注驳回状态。
2. 马德里国际注册延伸中国。
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注册延伸至中国时,编号规则需体现国际与国内标识的区分:
(1)基础标识:国际注册号前添加字母“G”(取自“国”字拼音首字母),例如国际注册号“1000001”延伸中国后变为“G1000001”。
(2)后期指定标识:若国际商标在注册后新增指定中国,编号后添加字母“H”(代表“后期”),如“G1000001H”;多次指定则依次添加数字,如第二次指定为“G1000001H2”。
(3)部分转让标识:国际商标部分转让时,国际局(WIPO)在注册号后添加字母“A”“B”等区分转让次数,如“1000001A”表示第一次部分转让。
3. 失效商标标识。
若商标因未续展、撤销等原因失效,其注册号后添加字母“S”(取自“失”字拼音首字母),例如“1234567S”。此类编号用于区分历史数据与有效商标,避免查询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