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方逾期支付许可费的应对策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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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1:17:35
在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许可方逾期支付许可费是常见的违约情形。这一行为不仅损害许可方的经济利益,还会影响软件技术的持续迭代与市场推广。
一、软著许可使用合同的条款设计
合同是解决纠纷的基石。在签署软件著作权许可合同时,许可方应通过以下条款设计,明确逾期支付的责任边界:
1.明确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需详细约定许可费的支付节点(如分期支付的时间点)、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及账户信息。例如,约定“被许可方应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许可费50万元,余款分三期于每季度末支付,每期支付30万元”。
2.约定逾期违约金:通过违约金条款约束被许可方按时履约。违约金可设定为固定金额(如“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或比例(如“逾期超过30日,违约金为未支付金额的20%”)。需注意,违约金过高会被法院调整,实务中建议控制在实际损失的1.3倍以内。
3.设定单方解除权:为防止损失扩大,可约定“被许可方逾期支付许可费超过60日,许可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被许可方支付全部剩余许可费及违约金”。此类条款需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避免因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定无效。
二、软著许可使用合同的催告程序

发现被许可方逾期支付后,许可方需按法定程序催告,以保留后续法律救济权利:1.书面催告:通过律师函、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被许可方在指定期限内(如7日)支付欠款及违约金。催告内容需包含逾期金额、计算方式、支付账户及逾期后果(如“若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许可方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2.留存证据:催告过程需留存书面记录(如邮件发送截图、律师函签收证明),以证明许可方已履行催告义务。若被许可方拒收催告文件,可通过公证送达或邮寄至合同约定地址(即使被拒收,也可视为送达)。
三、软著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救济
若催告无果,许可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选择以下救济方式:
1.协商解决:通过谈判调整支付计划(如分期偿还、减免部分违约金),降低诉讼成本。例如,某企业因被许可方资金周转困难,同意将剩余许可费分6期支付,并减免20%违约金,最终收回全部款项。
2.仲裁或诉讼:若协商失败,可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如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需提交合同、催告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被许可方违约事实。若合同未约定仲裁条款,则默认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申请财产保全:为防止被许可方转移资产,可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银行账户、股权或不动产。例如,某许可方在起诉前申请冻结被许可方账户资金200万元,最终通过调解收回全部欠款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