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生育津贴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间?
昆山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为:符合国家生育规定,且女职工生育前后(生育当月正常缴费)已正常不间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以上。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可携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窗口(前进西路69号)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所需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请至社保中心工伤生育支付窗口领取),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及生育津贴四部分,前三项定额支付给职工(顺产5446,难产6846),一个月内发放到职工所在单位社保基本户,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发放给单位。
扩展资料:
生育津贴待遇: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