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开票,没有成本发票,只是开票,这种应该怎么做账?
题主在一个提问中使用了两次“只开票”,那我们想知道您说的这家公司是不是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如果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而成立的公司只为“开票”,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是违法行为。
我们知道,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购销双方存在真实交易。其最直接的证据就是购销双方“票、款、货”这三个“要件”的来源及流动方向是一致的。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有关税务法规还进一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此,购销双方存在真实交易是每个市场主体必须遵循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如果在公司存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总是缺少采购成本发票,就属于账簿不健全、票据不完整,对于小微型企业来讲,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报纳税。
税务法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题主所说的公司“没有成本发票”,就属于“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情形,建议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采用“双定”的方式申报纳税。
温馨提示:公司企业一定不要在无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发票,这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核定征收问题不大,因为这种税务不查账。如果属查账征收,没有成本,将会产生巨额所得税费用,所得税为利润的25%,没有成本票做账的话,利润除去工资,销项税金和日常合理费用,一定是巨大的,而企业未缴纳所得税被税务查到会补缴税款并重罚。因此企业应选择向可正规开票的供应商购货,取得成本票,可能会进货价稍高一点,但对于所得税费用来说,是节省不少的,而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能抵扣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