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主要体现在: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执行。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依法选派、推荐国有资产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坚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但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
重要性: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一些地方和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
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经理)办公会、厂务会制度;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都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紧迫性:抓紧研究改进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加强管理的办法,加快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范围,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具体办法,切实严格管理。
对企业领导人的推荐、考察、任免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认真实施,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扩展资料:
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企业党的建设一直是重视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是明确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逐步加强,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对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淡化和削弱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消极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
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国有企业对贯彻中央确定的企业党建工作方针、原则和任务、要求不够得力,没有抓好落实。
三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和部分党务工作者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还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