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是人追求快乐、缓解生存压力的一种天性。
文化、技术和现代社会都将我们推到同一方向——娱乐。那么,怎样为娱乐定义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困难之处在于对娱乐的诸多误解,主要体现在两点上。第一,娱乐被认为是媒介提供的一个商品,根据这一观点,有些媒体的内容是娱乐,有些则不是。电视剧、电影、情景喜剧、体育等等是娱乐,而新闻、纪录片和教育片则不属娱乐。这种观点源于行为科学的简单认识:
娱乐节目使人娱乐,而非娱乐节目则不可能使人娱乐。现代心理学则认为,媒介受众也起着一定的作用,观众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决定他们将会在何种节目、何种内容中得到乐趣。第二个误解是将娱乐和信息对立。这种观点认为,节目的信息量越大,娱乐性就越差,换言之,观众得到的乐趣越多,他们学到的知识就越少。很显然,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观赏奥林匹克比赛是一种娱乐,但观众也能从中学到他国的风土人情、竞赛知识和人类的生理、心理极限(Vorderer,2001)。
由此看到,娱乐可被看作是一种通过表现喜怒哀乐,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与受者喜悦,并带有一定启发性的活动(Bryan
1、欢娱快乐,使欢乐。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缻秦王,以相娱乐。”
宋·叶适《东塘处士墓志铭》:“既苦志不酬,右书左琴以善娱乐。”
《古今小说·李公子救蛇获称心》:“李元在前曾应举不第,近日琴书意懒,止游山玩水,以自娱乐。”
叶圣陶《倪焕之》十三:“又有什么可爱的议论音乐一般娱乐别人的心神么?”
广泛定义为一种通过表现喜怒哀乐,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与受者喜悦,并带有一定启发性的活动。它包含了悲喜剧、各种比赛和游戏、音乐舞蹈表演和欣赏等等。
娱乐定义:是一种能够吸引受众的兴趣和注意力,或者使他们感到愉快的活动形式,强调观看和互动的形式。现代娱乐可被看作是一种通过表现喜怒哀乐或自己和他人的技巧而使与受者喜悦、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