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类就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国家又将这类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
第二大类,就是我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第三大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国家在文件中提到二类的只有公益二类,公益二类单位像高校、医院等是大头,他们绝对不可能改制为企业。对他们的改革方向是取消编制,实行员额备案管理,采取更为灵活的用人和工资的制定方式。
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确实要改制为企业。这类单位一般是指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过其实大家可以放心,我们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就跟我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样,尽量保持稳定,尽可能不影响大家的待遇问题。
甚至改制为企业的人员,工资待遇能够提高不少,像我们的两桶油、电网、铁总等等。
很多人印象里以为相我们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就是让他自生自灭,那是不可能的,改制为企业后,仍然是属于国有企业序列。
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会根据它的属性,将它并入市政或者城发城建等大集团的下面,树大好乘凉,大家也该知道。基本上原先的事业单位老人,肯定能够顺顺利利的熬到退休。
当然,如果不放心的话,也会出台相应的提前退休规定,或者转移至主管部门的相应事业单位,不过一般是有名额限制的。
至于年轻人,可以选择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补偿金之后,自己创业。现在不少体制内的人才,已经开始关注向体制外发展,我们这儿前几年也流失了一个区长。
就是说在开展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某一些事业单位因为存在生产经营性质,必须要参与到市场的资源配置活动当中,所以要取消这部分事业单位,将单位性质更改为国有企业,人员也不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比如说将各级设立文工团改制为国有性质的演艺公司就是事业改企业的具体做法。
事业单位改革,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直接参与市场自由竞争。这部分事业单位改制之后,机构会撤销。
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基本上都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直接撤销机构,公益二类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将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或者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承担。这类机构,主要是政府宾馆、招待所和一些设计院、研究所和培训、技术服务中心等。
就是将单位的性质由事业改为企业。 事业单位分为三种类型:公益型(享受财政全额拨款)、服务型(享受财政差额拨款)、经营型(没有财政拨款)。 企业单位:完全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