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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制作方法

  • 专利名称
    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制作方法
  • 发明者
    李孔嘉
  • 公开日
    2007年1月3日
  • 申请日期
    2005年9月16日
  • 优先权日
    2005年9月16日
  • 申请人
    李孔嘉
  • 文档编号
    A61B17/74GK2852991SQ200520121819
  • 关键字
  • 权利要求
    1.一种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一第一加强件、一第二加强件与一骨板,第一加强件一端与第二加强件的一端以可分离组合的第一嵌合机构嵌合,第二加强件的另一端与骨板以可分离组合的第二嵌合机构嵌合,一中心连结杆从骨板外侧贯穿过骨板及第二加强件的贯孔而固定于第一加强件内的连接孔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骨板上具有至少一穿孔以供至少一固定件穿设以固定骨板于股骨,该固定件为骨螺钉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骨板与第二加强件嵌合之处为一突设的固定座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固定座与骨板夹角与人体股骨颈干夹角相适配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嵌合机构包含设于第一加强件的内凹与设于第二加强件的凸块,内凹的形状与凸块相对而适于相互嵌合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二嵌合机构包含设于骨板的内凹与设于第二加强件的凸块,内凹的形状与凸块相对而适于相互嵌合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含一柱塞,供锁合于第一加强件的内凹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加强件外表面为粗糙面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加强件与第二加强件嵌合构成圆柱状体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加强件与第二加强件嵌合后构成矩形截面的柱状体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关于一种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尤指一种分段组合分离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可供加强股骨头支撑、股骨颈骨折固定或转子间骨折固定
  • 背景技术
  • 专利摘要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包含一第一加强件、一第二加强件与一骨板,第一加强件一端与第二加强件的一端嵌合,第二加强件的另一端与骨板嵌合,令一中心连结杆从骨板外侧贯穿过骨板及第二加强件的贯孔而固定于第一加强件内的连接孔,藉此由上述结构,可将第一加强件单独使用,可将第一加强件与第二加强件嵌合后由中心连结杆固定而使用,也可将第一加强件、第二加强件与骨板组合后将骨板固定于股骨外侧,达到强化股骨头的支撑及固定股骨近端骨折的目的。
  • 专利详情
  • 全文pdf
  • 权力要求
  • 说明书
  • 法律状态
专利名称: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的制作方法目前已知的股骨头缺血性坏死(Avascular Necrosis of Femeral Head)的病因可大略分为创伤后引起或非创伤性原因,其中前者可能为病人因股骨颈骨折、髋关节脱臼等外伤,造成输送至股骨头的血管损伤,进而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后者可能为饮酒、抽烟、从事过度粗重的工作与使用类固醇而引起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程度可分为六个阶段1.阶段一病人感觉到疼痛,但X光检查正常,须由MRI(核磁共振造影)才可看见坏死现象,此阶段可由吃药控制。2.阶段二可看到股骨头的囊性变化,需进行核心减压术(coredecompression)。3.阶段三股骨头软骨下硬骨发生塌陷,但股骨头并未变平。4.阶段四股骨头明显塌陷、变平,需作半髋人工关节置换术。5.阶段五髋关节产生退化变窄。6.阶段六骨盆的髋臼结构已被破坏,整个髋关节产生严重退化病变,阶段五、六需行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当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处于阶段二~三,即使进行核心减压术也无法防止股骨头塌陷,故对于此情形需进行其它人工器材的植入手术,因此适当的股骨头强化结构是被需要的。
再者,如老年人可能因骨质脆弱而同时发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及股骨近端骨折,如图9所示,当发生股骨91转子间骨折后,以动态股骨螺钉(Dynamic HipScrew,DHS)将骨折处固定,其包含一骨板92、一穿过骨板92并从股骨91外侧植入到达股骨头911内的螺杆93及数个将骨板92固定于股骨91外侧的骨螺钉94,此结构的优点为手术伤口小、手术过程时间短。然而,若病人仅发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则使用此现有结构以加强股骨头的支撑力,将产生多余零件而造成材料及手术时间的浪费。
因此,设计人累积多年设计制造的经验,经不断思考及修正后,欲提供一种可分别满足治疗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及固定股骨近端骨折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以同时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可加强股骨头支撑。
本实用新型的次要目的是提供一种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可供股骨颈断裂处及股骨近端骨折的固定。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包含一第一加强件、一第二加强件与一骨板,第一加强件一端与第二加强件的一端以可分离的第一嵌合机构嵌合,第二加强件的另一端与骨板以可分离的第二嵌合机构嵌合,一中心连结杆从骨板外侧贯穿过骨板及第二加强件的贯孔而固定于第一加强件内的连接孔。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实施形态是以第一加强件单独植入股骨头以强化支撑力量;再者,第二种实施形态是将第一加强件及第二加强件结合,可供股骨颈骨折的固定;最后,第三种实施形态是将第一加强件、第二加强件与骨板结合,令数个固定件穿过设于骨板上的至少一穿孔,以使骨板固定于股骨,可供股骨颈断裂、转子间骨折及股骨近端骨折的固定。
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为1.可依不同手术需要而选用,无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股骨颈断裂或转子间骨折的固定皆可完成,应用广泛。
2.本实用新型可提供旋转及轴向稳定性,提供骨折处良好的动态轴向加压,因此病人能减少卧床时间,提早承受负重,复原效果良好。
3.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适用对象广,利于产业制造。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与第二加强件组合使用的立体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与第二加强件组合使用的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使用状态的侧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使用状态的侧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使用状态的侧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9为现有结构的示意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本实用新型11第一加强件111 连接孔12第二加强件121 贯孔13骨板 131 贯孔132 固定座133 穿孔21第一嵌合机构 211 内凹
212 凸块 22第二嵌合机构221 内凹 222 凸块3 中心连结杆4 柱塞5 股骨 51股骨头52股骨颈6 固定件71第一加强件72第二加强件现有结构91股骨 911 股骨头92骨板 93螺杆94骨螺钉
如图1、2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其包含一第一加强件11、一第二加强件12与一骨板13,第一加强件11一端与第二加强件12的一端以可分离组合的第一嵌合机构21嵌合,第二加强件12的另一端与骨板13以可分离组合的第二嵌合机构22嵌合,第一加强件11与第二加强件12嵌合构成圆柱状体,一中心连结杆3从骨板13外侧贯穿过贯孔131及第二加强件12的贯孔121而固定于第一加强件11内的连接孔111,以使第一加强件11、第二加强件12与骨板13连结固定。
第一加强件11相对于第一嵌合机构21的另一端为圆弧形,且外表面为粗糙面,以供手术植入后骨质顺利附着增生。
第一嵌合机构21包含设于第一加强件11的内凹7211与设于第二加强件12的凸块212,内凹211的形状与凸块212相对而适于相互嵌合。
第二嵌合机构22包含设于骨板13的内凹221与设于第二加强件12的凸块222,内221的形状与凸块222相对而适于相互嵌合。
该骨板13与第二加强件12嵌合之处为一突设的固定座132,固定座132与骨板13夹角与人体股骨颈干夹角相适配,一般而言,夹角设计为135度至150度之间。
实际应用上,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加强件11可单独使用,而为了将第一加强件11的内凹211锁合,则本实用新型进一步包含一柱塞4,再者,第一加强件11与第二加强件12由适当长度的中心连结杆3结合后以供股骨近端骨折的固定之用,结合状态如图3、4所示。
请参阅图1、5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种使用状态,当股骨5的股骨头51因缺血性坏死而失去支撑力,股骨头51受力后容易崩塌,则以手术单独将第一加强件11植入至股骨头51内,再以柱塞4锁合于第一加强件11的内凹211,即可强化股骨头51支撑能力,延长原有股骨头51使用寿命。
再请参阅图1、6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种使用状态,若股骨5于股骨颈52断裂,且股骨头51也因缺血性坏死而失去支撑力,则以第一加强件11与第二加强件12以第一嵌合机构21嵌合,再以中心连结杆3穿过第二加强件12的贯孔121而固定于第一加强件11的连接孔111,从股骨5的外侧穿过股骨颈52而使第一加强件11固定于股骨头51,可提供股骨颈52稳定愈合,股骨头51承受体重的重力及肌肉的拉力,将沿着股骨头51表面传至本实用新型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再传递至股骨5,尤其股骨颈52断裂处的两断面相互接触,将有利骨质增生,提高术后复原效果。
再如图1、7所示,其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种使用状态,当股骨头颈的完整性破坏需要再加强,则以骨板13与第一及第二加强件11、12连结,再由固定件6穿过设于骨板13上的至少一穿孔133,以使骨板13固定于股骨5肢干上,使得缺损的股骨头51或股骨颈52得到强化支撑,于本实施例中,固定件6为骨螺钉。
本实用新型的股骨头颈部强化装置除了上述的形状之外,也可如图8所示,第一加强件71与第二加强件72嵌合后形成矩形或方形截面的柱状体,同样可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以上仅是以较佳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任何对于前述实施例所做的简单修改,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与范围,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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