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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制作方法

  • 专利名称
    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制作方法
  • 发明者
    胡勇军
  • 公开日
    2014年8月20日
  • 申请日期
    2014年5月7日
  • 优先权日
    2014年5月7日
  • 申请人
    苏州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文档编号
    E04H1/04GK103993756SQ201410189709
  • 关键字
  •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包括隶属于每一住户的各由下部楼层(I)和上部楼层(2)构成的住户单元(3),其特征在于所述住户单元(3)围绕所述下部楼层(I)和上部楼层(2)的四周呈口字形分布,并且以下部楼层(I)的纵向中心线以及上部楼层(2)的纵向中心线为界,位于纵向中心线两侧的所述住户单元(3)对称分布,下部楼层(I)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该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包括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和下部楼层公共通道区(112),上部楼层(2)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上部楼层公共区域(21),该上部楼层公区区域(21)包括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和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区(21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纵向中心线两侧的所述住户单元(3)的数量各有八个,该八个住户单元(3)包括第一住户(31)、第二住户(32)、第三住户(33)、第四住户(34)、第五住户(35)、第六住户(36)、第七住户(37)和第八住户(38),第一、第二、第三住户(31、32、33)和第四住户(34)与所述纵向中心线并行分布,第五住户(35)和第七住户(37)依次位于第三住户(33)的右侧,而第六住户(36)和第八住户(38)依次位于第四住户(34)的右侧,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住户(31、32、33、34、35、36、37)和第八住户(38)的客厅和厨房均布置在所述的下部楼台层(I),而卧室以及卫生间均布置在所述的上部楼层(2)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第二住户(31、32)彼此毗邻,所述的第三住户(33)与第一住户(31)毗邻,所述的第四住户(34)与第二住户(32) Btt邻,所述的第五住户(35)与第三住户(33) Btt邻,所述的第六住户(36)与第四住户(34)毗邻,所述的第七住户(37)与第五住户(35)毗邻,所述的第八住户(38)与第六住户(36) Btt 邻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住户(31)具有第一住户入户门(311),所述的第二住户(32)具有一第二住户入户门(321),所述的第三住户(33)具有一第三住户入户门(331),所述第四住户(34)具有一第四住户入户门(341),所述第五住户(35)具有一第五住户入户门(351),所述第六住户(36)具有一第六住户入户门(361),所述第七住户(37)具有一第七住户入户门(371),所述第八住户(38)具有一第八住户入户门(381),其中第一、第五住户入户门(331、351)彼此对应,第二、第六住户入户门(321、361)彼此对应,第三、第七住户入户门(331、371)彼此对应,第四、第八住户入户门(341,381)彼此对应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住户(31)的面积大于第三住户(33)的面积,第三住户(33)的面积大于第五住户(35)的面积,第五住户(35)的面积大于第七住户(37)的面积,其中所述的第一、第二住户(31、32)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三、第四住户(33、34)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五、第六住户(35,36)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七、第八住户(37、38)的面积彼此相同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在对应于所述第一住户入户门(3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一住户室内楼梯(312),在对应于所述第二住户入户门(32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二住户室内楼梯(322),在对应于第三住户入户门(33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三住户室内楼梯(332),在对应于所述第四住户入户门(34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四住户室内楼梯(342),在对应于所述第五住户入户门(351)的一侧位置设置有第五住户室内楼梯(352),在对应于所述第六住户入户门(36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六住户室内楼梯(362),在对应于所述第七住户入户门(37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七住户室内楼梯(372),在对应于所述第八住户入户门(38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八住户室内楼梯(382)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的面积是与所述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的面积相等的,并且在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处配设有公共使用设施,该公共使用设施途经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公共设施包括应急步行楼梯(1111)、乘用电梯(1112)和备用电梯(1113)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乘用电梯(1112)对应于所 述应急步行楼梯(1111)的一侧,而所述备用电梯(1113)对应于应急步行楼梯(1111)的另一侧
  • 技术领域
    包括隶属于每一住户的各由下部楼层和上部楼层构成的住户单元,特点住户单元围绕下部楼层和上部楼层的四周呈口字形分布,且以下部楼层的纵向中心线以及上部楼层的纵向中心线为界,位于纵向中心线两侧的住户单元对称分布,下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下部楼层公共区域,该下部楼层公共区域包括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和下部楼层公共通道区,上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为上部楼层公共区域,上部楼层公区区域包括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和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区使公共区域的面积得以合理缩小,避免冗余性浪费;能够获得大于90%以上的得房率,且出入方便而无干涉现象,充分满足居者日常生活要求
  • 专利摘要
    一种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属于民用住宅【专利说明】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
  • 发明内容
  • 专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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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力要求
  • 说明书
  • 法律状态
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的制作方法【技术领域】[0001]本发明属于民用住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0002]由于建筑面积在90 IIf以下的小面积住宅至少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可以极致地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二是具有经济廉价性而可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购置需求,因而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并支持这种住宅。但是,正如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号CN10130765A所指出的那样,由于小面积住宅的各个楼层的进户通道表现为单元式通道方式,即每个住户各有其进户走廊,因而建筑公摊面积大,高层住宅的得房率通常仅为70%左右。[0003]为了提高住户的得房率,近年来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在城市中并不鲜见,并且在公开的中国专利文献中不乏见诸,略以例举的如CN200989064Y (交叉跨廊式跃层住宅)、CN101532337A (错位叠加苑馆式高层跃层户型)、CN201228449Y (内走廊跃进式住宅〈该专利申请由本 申请人:提出〉)、CN101979804A (空间跨越复式新型户型)和CN103510724A (—种小户型通透式叠层住宅),等等。[0004]并非限于例举的上述专利和专利申请方案普遍存在顾此失彼的欠缺,所谓的顾此是指对于独立的住户的得房率和/或充分利用室内空间具有建树,所谓的失彼是指对于建筑物楼层在保障居者日常通行便捷的前提下如何提高楼层公共面积利用率、避免楼层公共面积因利用率低乃至出现死角的冗余现象而藉以将合理节约的公共面积返哺于楼层住户的问题有所偏废。也就是说,已有技术对于提高住户自身空间的微观利用率关注有余,而对于楼层的所有住户的整体布局重视不足,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住户的宏观得房率。因此如何在合理规划公摊面积与提高住户得房率之间寻找合理的乃至最佳的平衡点的问题始终困扰于业界,并且期望得以解决,为此本 申请人:作了反复而有益的探索与设计,终于形成了下面将要介绍的技术方案。
[0005]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有助于显著提高楼层公共面积的利用率而藉以避免出现冗余的浪费现象、有利于显著改善住户单元的布局合理性而藉以增进住宅的得房率和有益于保障出入便捷而藉以满足居者的日常生活要求的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 本发明的任务是这样来完成的,一种高层建筑叠层式住宅结构,包括隶属于每一住户的各由下部楼层和上部楼层构成的住户单元,特点是:所述住户单元围绕所述下部楼层和上部楼层的四周呈口字形分布,并且以下部楼层的纵向中心线以及上部楼层的纵向中心线为界,位于纵向中心线两侧的所述住户单元对称分布,下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下部楼层公共区域,该下部楼层公共区域包括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和下部楼层公共通道区,上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上部楼层公共区域,该上部楼层公区区域包括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和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区。
[0006]在本发明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位于所述纵向中心线两侧的所述住户单元的数量各有八个,该八个住户单兀包括第一住户、第二住户、第三住户、第四住户、第五住户、第六住户、第七住户和第八住户,第一、第二、第三住户和第四住户与所述纵向中心线并行分布,第五住户和第七住户依次位于第三住户的右侧,而第六住户和第八住户依次位于第四住户的右侧,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住户和第八住户的客厅和厨房均布置在所述的下部楼台层,而卧室以及卫生间均布置在所述的上部楼层。
[0007]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第二住户彼此毗邻,所述的第三住户与第一住户Btt邻,所述的第四住户与第二住户Btt邻,所述的第五住户与第三住户B比邻,所述的第六住户与第四住户毗邻,所述的第七住户与第五住户毗邻,所述的第八住户与第六住户毗邻。
[0008]在本发明的又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住户具有第一住户入户门,所述的第二住户具有一第二住户入户门,所述的第三住户具有一第三住户入户门,所述第四住户具有一第四住户入户门,所述第五住户具有一第五住户入户门,所述第六住户具有一第六住户入户门,所述第七住户具有一第七住户入户门,所述第八住户具有一第八住户入户门,其中:第一、第五住户入户门彼此对应,第二、第六住户入户门彼此对应,第三、第七住户入户门彼此对应,第四、第八住户入户门彼此对应。
[0009]在本发明的再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住户的面积大于第三住户的面积,第三住户的面积大于第五住户的面积,第五住户的面积大于第七住户的面积,其中:所述的第一、第二住户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三、第四住户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五、第六住户的面积彼此相同,所述的第七、第八住户的面积彼此相同。
[0010]在本发明的还有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在对应于所述第一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一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二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二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第三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三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四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四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五住户入户门的一侧位置设置有第五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六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六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七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七住户室内楼梯,在对应于所述第八住户入户门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八住户室内楼梯。
[0011]在本发明的更而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的面积是与所述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的面积相等的,并且在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处配设有公共使用设施,该公共使用设施途经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
[0012]在本发明的进而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的公共设施包括应急步行楼梯、乘用电梯和备用电梯。
[0013]在本发明的又更而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的乘用电梯对应于所述应急步行楼梯的一侧,而所述备用电梯对应于应急步行楼梯的另一侧。
[0014]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由于将住户单元围绕下部楼层和上部楼层的四周呈口字形分布,并且以上、下部楼层的纵向中心线为界将位于中心线两侧的住户单元对称分布,将下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下部楼层公共区域以及将上部楼层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上部楼层公共区域,因而一方面能够显著提高公共区域面积的利用率,使公共区域的面积得以合理缩小,避免冗余性浪费,另一方面可提高住户单元的得房率;由于住户单元布局合理,不仅能够获得大于90%以上的得房率,而且出入方便而无干涉现象,充分满足居者日常生活要求。



[0015]图1为本发明下部楼层的平面结构图。
[0016]图2为本发明上部楼层的平面结构图。

[0017]为了使专利局的审查员尤其是公众能够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和有益效果, 申请人:将在下面以实施例的方式作详细说明,但是对实施例的描述均不是对本发明方案的限制,任何依据本发明构思所作出的仅仅为形式上的而非实质性的等效变换都应视为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范畴。
[0018]在下面的描述中凡是提及左和右的概念均是针对图所处的位置状态而言的,因而不应将其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19]请参见图1和图2,给出了隶属于每一住户的各由下部楼层I (图1示)和上部楼层2 (图2示)构成的住户单元3,作为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的技术要点:住户单元3围绕下部楼层I和上部楼层2的四周呈中国汉字的口字形分布,并且以下部楼层I的纵向中心线以及上部楼层2的纵向中心线为界,将位于纵向中心线两侧即图示位置状态的左侧和右侧的住户单元对称分布,下部楼层I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该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包括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和下部楼层公共通道区112,上部楼层2的中央区域构成为上部楼层公共区域21,该上部楼层公共区域21包括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和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区212。
[0020]依据建筑业界的专业常识,由于本实施例涉及的叠层式住宅结构,因此相对于一个住户单元3而言,下部楼层I为居者出行楼层,而上部楼层2为居者卧室及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因此居者不能从上部楼层2进入前述的上部楼层公共区域21,鉴此 申请人:将属于上部楼层公共区域21的结构体系的两个区域分别定义为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和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区212,前者为公共设施提供途经的空间,后者由于无人员出入而称其为上部楼层封闭式通道。公共设施如乘用电梯、备用电梯仅途经上部楼层2而不会在该上部楼层2处停靠。
[0021]作为优选的实施例,由于位于前述纵向中心线两侧即位于纵向中心两侧的住户单元3的数量各有八个,于是下部楼层I便有十六个住户,上部楼层2则为分别隶属于十六个住户的前述卧室、卫生间等等。八个住户单元3包括第一住户31、第二住户32、第三住户33、第四住户34、第五住户35、第六住户36、第七住户37和第八住户38,第一、第二、第三住户31、32、33和第四住户34与前述纵向中心线并行分布,第五住户35和第七住户37依次位于第三住户33的右侧,而第六住户36和第八住户38依次位于第四住户34的右侧。由图1和图2所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住户31、32、33、34、35、36、37和第八住户38的客厅及厨房均布置于下部楼层1,而卧室以及卫生间均布置于上部楼层2。
[0022]请继续见图1和图2,前述的第一、第二住户31、32彼此毗邻即相互挨在一起(以下同),第三住户33与第一住户31毗邻,第四住户34与第二住户32毗邻,第五住户35与第三住户33毗邻,第六住户36与第四住户34毗邻,第七住户37与第五住户35毗邻,第八住户38与第六住户36毗邻。
[0023]由图1所示,第一住户31具有第一住户入户门311,第二住户32具有一第二住户入户门321,第三住户33具有一第三住户入户门331,第四住户34具有一第四住户入户门341,第五住户35具有一第五住户入户门351,第六住户36具有一第六住户入户门361,第七住户37具有一第七住户入户门371,第八住户38具有一第八住户入户门381,并且,第
一、第五住户入户门331、351彼此对应,第二、第六住户入户门321、361彼此对应,第三、第七住户入户门331、371彼此对应,第四、第八住户入户门341、381彼此对应。由此可知,八个住户共有两个门庭空间,每四个住户共用一个门庭空间,即第一、第三、第五住户31、33、35和第七住户37共用一个门庭空间并且由同一出口与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相通,同样,第
二、第四、第六住户32、34、36和第八住户38共用一个门庭空间并且由同一出口与下部楼层公共区域11相通,这种设计可以极致地缩小公摊面积,使节约出的公摊面积补充至住户,住户的宏观得房率得以提高。
[0024]由图1和图2所示,前述的第五、第六住户35、36彼此形成面对面的位置关系,而第七、第八住户37、38相互形成面对面的位置关系。
[0025]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住户31的面积大于第三住户33的面积,第三住户33的面积大于第五住户35的面积,而第五住户35的面积大于第七住户37的面积,并且第一、第二住户31、32的面积彼此相同,第三、第四住户33、34的面积彼此相同,第五、第六住户35、36的面积彼此相同,第七、第八住户37、38的面积彼此相同。
[0026]请重点见图1,在对应于前述第一住户入户门31的一侧的位置设有第一住户室内楼梯312,在对应于前述第二住户入户门32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二住户室内楼梯322,在对应于第三住户入户门33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三住户室内楼梯332,在对应于前述第四住户入户门34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四住户室内楼梯342,在对应于前述第五住户入户门351的一侧位置设置有第五住户室内楼梯352,在对应于前述第六住户入户门36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六住户室内楼梯362,在对应于前述第七住户入户门37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七住户室内楼梯372,在对应于前述第八住户入户门381的一侧的位置设置有第八住户室内楼梯382。
[0027]前述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的面积是与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的面积相等的,并且在下部楼层公共设施使用区111处配设置有公共使用设施,如前述,该公共使用设施途经上部楼层公共设施让位区211。
[0028]前述的公共设施包括应急步行楼梯1111、乘用电梯1112 (客梯)和备用电梯1113(货梯)。由图所示,乘用电梯1112对应于前述应急步行楼梯1111的一侧,而前述备用电梯1113对应于应急步行楼梯1111的另一侧。
[0029]综上所述,本实提供的技术方案弥补了已有技术中的缺憾,顺利地完成了发明任务,客观地体现了 申请人:在上面的技术效果栏中载述的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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