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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假体的模块化试验头制作方法

  • 专利名称
    用于假体的模块化试验头制作方法
  • 发明者
    C. 加特伍德 J., W. 贝卢 K., A. 吉布森 L.
  • 公开日
    2012年5月16日
  • 申请日期
    2010年5月7日
  • 优先权日
    2009年5月7日
  • 申请人
    史密夫和内修有限公司
  • 文档编号
    A61F2/36GK102458311SQ201080030641
  • 关键字
  •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与多个柄(102) —起使用的股骨试验系统(100),所述股骨试验系统(100) 包括多个头构件(104-116),每个头构件(104-116)都具有外表面(210),腔020),所述腔(220)被构造成与柄部件(102)的外表面配合,并且所述腔具有至少一个侧壁(230),第一组倒钩050),所述第一组倒钩(250)以第一深度设置在所述腔(220)的所述侧壁 (230)上,和第二组倒钩060),所述第二组倒钩Q60)以与所述第一组倒钩间隔开的第二深度设置在所述腔O20)的所述侧壁(230)上;多个外壳构件(118-146),每个外壳构件(118-146)都具有内表面(810),所述内表面 (810)被构造成与所述多个头构件(104-116)中的至少其中一个的所述外表面(210)配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一组倒钩(250)被构造成与第一柄部件(102b)的外表面中的对应的凹槽(310b)配合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二组倒钩(260)被构造成与第二柄部件(102a)的外表面中的对应的凹槽(310a)配合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多个头构件(104-116)包括第一头构件(106)和第二头构件(112),所述第一头构件(106)具有带有第一构造的外表面,所述第二头构件(11 具有带有与所述第一构造不同的第二构造的外表面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一构造包括平坦部分 (520),所述第二构造包括凹部(540)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多个外壳构件(118-146)包括第一外壳构件(118)和第二外壳构件(1 ),所述第一外壳构件(118)具有用于与所述第一头构件(106)的所述外表面配合的带有第一构造的内表面,所述第二外壳构件(126)具有用于与所述第二头构件(112)的所述外表面配合的带有第二构造的内表面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一外壳构件(118)被构造成不与所述第二头构件(11 的所述外表面配合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股骨试验系统(100),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外壳构件(1 ) 与所述第二头构件(112)之间的环形圈(1120)9.一种用于在医用植入物的试验性配件中使用的假体仪器(100),所述仪器包括头构件(104),所述头构件(104)具有设置在其中的腔020),其中所述腔(220)被构造成与柄部件(102 b)的外表面配合,并且其中所述腔(220)具有至少一个侧壁O30);第一倒钩050),所述第一倒钩Q50)以第一深度设置在所述腔O20)的所述侧壁 (230)上;和第二倒钩060),所述第二倒钩Q60)以与所述第一深度不同的第二深度设置在所述腔(220)的所述侧壁(230)上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假体仪器(100),其中所述第一倒钩(250)被构造成与第一柄部件(102b)的外表面配合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假体仪器(100),还包括具有被构造成与所述头构件(104)的外表面配合的腔的至少一个外壳构件(134)12.—种假体试验系统(100),包括至少一个头构件(104-116),所述至少一个头构件(104-116)具有外表面和被构造成与柄构件(102)的外表面配合的腔O20);和至少一个外壳构件(118-146),所述至少一个外壳构件(118-146)具有被构造成与所述至少一个头构件(104-116)的所述外表面配合的内表面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假体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头构件(104-116) 包括至少第一头构件(106)和第二头构件(116),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外壳构件(118-146)包括至少被构造成与所述第一头构件(106)配合的第一外壳构件(118)和被构造成与所述第二头构件(116)配合的第二外壳构件(122)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假体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一外壳构件(118)还被构造成与所述第二头构件(116)配合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假体试验系统(100),其中所述第二外壳构件(122)还被构造成与所述第一头构件(106)配合
  •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整形外科领域更具体而言,本申请涉及试验性股骨假体
  • 背景技术
  •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示出了股骨试验系统100的一个实施例,其包括柄102、多个头构件104-116、 以及多个外壳构件118-146在图示实施例中,股骨试验系统包括单个柄102、7个头构件 104-116,和15个外壳构件118-146在可替代实施例(未示出)中,可以使用任何数量的柄、 头构件和外壳构件虽然该系统在本文中被描述为股骨试验系统,但应当理解,可以将类似的仪器用于诸如肩试验系统的其它假体试验系统柄102包括细长的轴,该轴被构造成插入在受试者股骨中形成的腔柄还包括被构造成与头构件配合的颈部分柄102可以是市场上可买到的柄柄102可以由适合假体使用的任何材料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钴、铬、钛和不锈钢合金每个头构件104-116都被构造成与柄102接合或配合在示意实施例中,每个头构件104-116都具有圆形横截面每个头构件104-116都具有外表面,该外表面可具有球形部分或半球形部分在一个实施例中,每个头构件104-116的外表面都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最大直径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每个头构件104-116的外表面都具有^mm的最大直径 在可替代实施例中,可以使用不同的尺寸每个头构件104-116都可以由可用于临时外科手术用途的任何适合的材料构成 这样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合材料,诸如,聚氧甲烯、聚醚酰亚胺、聚乙烯、聚丙烯和聚苯砜 (polyphenyl sulfone)另外的材料包括尼龙及其混合物以及诸如铝和不锈钢的金属每个外壳构件118-146都具有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04-116中的至少一个的外表面接合或配合的内表面在一个实施例中,每个外壳构件118-146被构造成与所选的头构件 104-116的外表面配合,并被构造成不与剩余的头构件104-116的外表面配合在示意实施例中,每个外壳构件118-146都具有带有至少一个部分球形部分的外表面,部分球形部分被构造成与受试者的髋关节接合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外壳构件118 和第二外壳构件120都具有相同的直径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一外壳构件118和第二外壳构件120都具有32mm的直径
  • 专利详情
  • 全文pdf
  • 权力要求
  • 说明书
  • 法律状态
专利名称:用于假体的模块化试验头的制作方法成功的髋部置换术或关节成形术手术部分地是假体关节部件选择的结果,该假体关节部件的尺寸设计成并定位成与特定患者的骨骼相对应。部件选择过程可以包括关节影像的术前分析。部件选择过程还可包括在假体永久固定之前暂时固定一个或多个临时部件到骨头上。这些临时部件可以称为“试验物”、“试验头”或“试验性假体”。在发现满意的试验性假体之后,其被移除并替换成相同尺寸的永久性假体。
在一个实施例中,股骨试验系统可以与多个柄一起使用。股骨试验系统包括多个头构件,每个头构件都具有外表面和腔,腔被构造成与柄部件的外表面配合,其中该腔具有至少一个侧壁。每个头构件还包括以第一深度设置在腔的侧壁上的第一组倒钩,以及以与第一组倒钩间隔开的第二深度设置在腔的侧壁上的第二组倒钩。股骨试验系统也包括多个外壳构件,每个外壳构件都具有被构造成与所述多个头构件中的至少一个的外表面配合的内表面。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假体仪器可以在医用植入物的试验性配件中使用。所述仪器包括具有设置在其中的腔的头构件,其中腔被构造成与柄部件的外表面配合,并且其中腔具有至少一个侧壁。所述仪器也包括以第一深度设置在腔的侧壁上的第一倒钩,以及以与第一深度不同的第二深度设置在腔的侧壁上的第二倒钩。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假体试验系统包括具有外表面和腔的至少一个头构件,该腔被构造成与柄构件的外表面配合。假体试验系统还包括具有内表面的至少一个外壳构件, 该内表面被构造成与所述至少一个头构件的外表面配合。在附图中示出了结构,该结构与下文提供的一起描述受权利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在附图和随后进行的描述中,类似的元件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识别。应当理解,显示为单个部件的元件可以被多个部件替换,显示为多个部件的元件可以被单个部件替换。 附图未按比例绘制,为了举例说明,某些元件的比例可能被夸大。图1是股骨试验系统的部件的透视图;图2A和图2B是股骨试验系统的示例性头构件的透视图; 图3A是与柄的第一实施例接合的示例性头构件的剖视图; 图3B是与柄的第二实施例接合的示例性头构件的剖视图; 图4是股骨试验系统的多个头构件的剖视图; 图5是股骨试验系统的多个头构件的透视图; 图6是股骨试验系统的多个头构件的侧视图; 图7是股骨试验系统的多个外壳构件的侧视图; 图8A和图8B是股骨试验系统的示例性外壳构件的透视图; 图8C是股骨试验系统的示例性外壳构件的剖视图; 图8D是被构造成设置在头构件和外壳构件之间的环形圈的透视图; 图9-16是与具体头构件接合的具体外壳构件的剖视图17A和图17B是与头构件的一个实施例接合的外壳构件的一个实施例的透视图;以及
图18-23是不能与具体的头构件接合的具体外壳构件的组合的剖视图。

继续参见图1,第三外壳构件122和第四外壳构件IM都具有相同的直径。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三外壳构件122和第四外壳构件IM都具有36mm的直径。每个剩余的外壳构件U6-146为不同的尺寸。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五外壳构件1 具有38mm的直径,夕卜壳构件128-146以2mm的增量越来越大,使得最大的外壳构件146具有58mm的直径。在可替代实施例中,可以使用不同的尺寸。每个外壳构件118-146都可以由可用于临时外科手术用途的任何适合的材料构成。这样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合材料,诸如,聚氧甲烯、聚醚酰亚胺、聚乙烯、聚丙烯和聚苯砜。另外的材料包括尼龙及其混合物以及诸如铝和不锈钢的金属。图2A和图2B示出了示例性头构件104的透视图。头构件104包括外表面210和由至少一个侧壁230限定的腔220。腔220由被构造成与柄102的部件的外表面配合的壁限定。在示意的实施例中,腔220的侧壁230包括多个间隔开的凸起(或指状物》40。凸起 240可以径向向外弯曲,以便在柄102的部件插入腔220中时接收该部件。虽然示出了六个凸起M0,但应当理解可以使用任何数量的凸起。侧壁230包括以第一深度设置的第一组倒钩250和以第二深度设置的第二组倒钩 2600第一组倒钩250被定位成与第一柄外表面上的对应特征接合,第二组倒钩260被定位成与第二柄外表面上的对应特征接合。第一和第二组倒钩250、260示出为与凸起240 —体化且具有圆形轮廓的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使用各种几何形状的不同凸起作为倒钩。在示出实施例中,某些凸起240包括第一和第二组倒钩250J60,某些凸起240包括第一组倒钩250和在第二深度处的光滑表面270。凸起240在具有一组倒钩和具有两组倒钩之间交替。在可替代实施例(未示出)中,每个凸起只包括一组倒钩。在这样的实施例中,凸起可以在具有第一组倒钩和具有第二组倒钩之间交替。在另一可替代实施例(未示出)中,每个凸起都包括第一组和第二组倒钩。图3A是与柄10 的第一实施例接合的示例性头构件104的剖视图。柄10 的第一实施例具有凹槽310a,该凹槽位于到第一柄10 的顶部表面320a第一距离D1处。为了使头构件104与第一柄10 配合,操作者在第一柄10 上滑动头构件104的腔220。柄 102a的直径使得它使侧壁230的凸起240径向向外弯曲。然后,操作者朝下推头构件104, 第一组倒钩250与凹槽310a接合。随着操作者继续朝下推头构件104,第一组倒钩250离开凹槽310a,然后第二组倒钩260与凹槽310a接合。第一组倒钩250与柄102接触但不接
口 O当第二组倒钩沈0与凹槽310a接合时,头构件104与第一柄10 完全配合,第一柄10 的顶部表面320a接触头构件104的顶部内表面330。头构件104的顶部具有孔 340,该孔允许操作者观察第一柄10 的顶部表面320a,并证实头构件104与第一柄10 完全配合。当第一组倒钩250与第一柄10 的凹槽310a接合时,操作者可以通过孔340 观察到第一柄10 的顶部表面320a与顶部内表面330间隔开,这表明头构件104与第一柄10 完全配合。图;3B是与柄102b的第二实施例接合的头构件104的剖视图。柄102b的第二实施例具有凹槽310b,该凹槽位于到第二柄102b的顶部表面320b的第二距离&处。为了使头构件104与第二柄102b配合,操作者在第二柄102b上滑动头构件104的腔220。第二柄 102b的直径使得它使侧壁230的凸起240径向向外弯曲。然后,操作者朝下推头构件104,直到第一组倒钩250与凹槽310b接合。当第一组倒钩250与凹槽310b接合时,头构件104与第二柄102b完全配合,并且第二柄102b的顶部表面320b接触头构件104的顶部内表面330。通过经头构件104的孔 340观察到第二柄102b的顶部表面320b与头构件104的顶部内表面330接触,操作者可以证实头构件104与第二柄102b完全配合。图4示出了股骨试验系统100的所述多个头构件104-116的剖视图。虽然所述多个头构件104-116中的每一个都具有基本上相同的最大直径,但是头构件在顶部内表面 330与外表面210的顶部410之间的距离方面不同。这个距离可以称为头构件的偏移量。 例如,头构件104具有最小偏移量O1,头构件116具有最大偏移量02。不同的制造商可以具有用于描述这些偏移量的不同术语。例如,根据申请人的术语,头构件104可以描述为具有-4mm的偏移量,头构件106可以描述为具有_3mm的偏移量,头构件108可以描述为具有+Omm的偏移量,头构件110可以描述为具有+4mm的偏移量,头构件112可以描述为具有 +8mm的偏移量,头构件114可以描述为具有+Ilmm的偏移量,头构件116可以描述为具有 +15mm的偏移量。另一个制造商可以利用+0、+4命名来描述其头偏移量,但是与不同制造商的+0头相比,其+0可以具有不同的尺寸。在其它的术语中,头构件可以描述为具有A、B、C 等的偏移量的头构件。除了具有不同的偏移量外,头构件104-116在用于接合不同外壳构件的其外表面上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在图5和图6中示出,这两幅图分别示出了股骨试验系统100 的多个示例性头构件的透视图和侧视图。例如,头构件104包括与外表面的顶部间隔开的平坦表面510。头构件106和114具有与外表面的顶部间隔开的平坦表面520,但是与头构件104的平坦表面510相比,平坦表面520间隔开更小的距离。头构件106和114还具有凹槽530。头构件108、110和112具有在外表面内形成的凹部MO以及凹槽530。头构件 170具有在凹槽530上方的基本上光滑的外表面550。每个头构件104-116的外表面都被构造成与所选的外壳构件118-146的内表面配合。已知的市售永久性假体具有有限数量的直径和偏移量组合。因此,股骨试验系统100 的部件可以被构造成使得对应的永久性假体存在时头构件和外壳构件的组合才有可能。例如,在一个已知的永久性假体系统中,具有36mm直径和+Ilmm偏移量的永久头为可得的,但具有36mm直径和_4mm偏移量的永久头不可得。因此,股骨试验系统100的部件可以被构造,使得例如外壳构件1 具有36mm的直径并被构造成与具有+Ilmm偏移量的头构件114 配合,但是被构造成使得它将不会与具有_4mm偏移量的头构件104配合。图7示出了多个示例性外壳构件的侧视图。如这里所示,外壳构件可以具有不同的轮廓。例如,30mm的外壳构件118具有半球形外表面710、凹槽720和至少一个凹口 730。 34mm的外壳构件122具有部分球形的外表面740、凹槽750和至少一个凹口 760。38mm的外壳构件126具有部分球形的外表面770和凹槽780。图8A示出了示例性外壳构件126的底部透视图。外壳构件126具有被构造成与头构件的外表面配合的内表面810。内表面810包括肋820和与所选的头构件的外表面的特征相对应的凹槽830。图8B示出了示例性外壳构件126的顶部透视图。如上文参照图7讨论的,外壳构件1 具有部分球形的外表面770和凹槽780。外壳构件1 还具有螺纹孔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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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C示出了示例性外壳构件126的剖视图。除了外表面770、内表面810和螺纹孔840之外,外壳构件1 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850 (图8D中的透视图所示)。图9-16示出了示例性外壳构件与示例性头构件组合的剖视图,此时外壳构件与头构件配合。图17A和图17B示出了具体外壳构件的透视图,该外壳构件不与具体头构件配合。图18-23示出了示例性外壳构件与示例性头构件组合的剖视图,此时该外壳构件不与该头构件配合。应当理解,示出实施例仅仅是示例性的。部件可以被构造成允许头构件和外壳构件的任何组合。在可替代实施例(未示出)中,每个头构件都被构造成与每个外壳构件配合。图9示出了具有-3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06,该头构件与具有32mm直径的外壳构件配合。外壳构件118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9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06的凹槽530 接合。外壳构件1 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光滑部分920,该光滑部分覆盖头构件106的平坦部分520。虽然光滑部分920不与头构件106的平坦部分520配合,但是这两部分互不妨碍。因此,外壳构件124能够与头构件106完全配合。图10示出了具有+Il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14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36mm 直径的外壳构件IM配合。外壳构件IM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10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14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24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第二肋1020,第二肋与头构件114的平坦部分520相对应。因此,外壳构件IM能够与头构件114完全配合。图11示出了具有+8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12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38mm直径的外壳构件1 配合。外壳构件1 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凹槽1110,该凹槽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1120。环形圈1120继而与头构件112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24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与头构件112的凹部540配合的凸起1130。因此,外壳构件1 能够与头构件112完全配合。图12示出了具有+15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16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30mm 直径的外壳构件118配合。如上文参照图9所说明的,外壳构件118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9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16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18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光滑部分920,该光滑部分覆盖头构件116的光滑外表面550。因此,外壳构件118能够与头构件116完全配合。图13示出了具有-4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04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4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34配合。外壳构件134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凹槽1310,该凹槽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1320。环形圈1320继而与头构件104接合。外壳构件134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凸起1330,该凸起不妨碍头构件104的平坦表面510。因此,外壳构件134能够与头构件104完全配合。图14示出了具有+O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08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32mm直径的外壳构件118配合。如上文参照图9所说明的,外壳构件118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 9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08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18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光滑部分920,该光滑部分覆盖头构件108的凹部M0。因此,外壳构件118能够与头构件 108完全配合。图15示出了头构件1510的备选实施例的剖视图,该头构件具有+Omm的偏移量并与具有4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520的可替代实施例配合。外壳构件1520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凹槽1530,该凹槽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1540。环形圈1320继而与头构件1510的下侧接合。在示出的实施例中,凹槽1310为成角度的凹槽,环形圈1320具有对应的角度。在可替代实施例中,凹槽和环形圈具有直的轮廓。继续参照图15,外壳构件1520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与头构件1510的凹部 1560接合的凸起1550。因此,外壳构件1520能够与头构件1510完全配合。图16示出了具有+O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08的剖视图,该头构件与具有3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 配合。外壳构件IM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16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08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24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与头构件108的凹部MO 接合的凸起1620。因此,外壳构件124能够与头构件108完全配合。图17A和图17B分别示出了与具有_4mm偏移量的头构件104组合的32mm的外壳构件122的透视图和侧视图。由于下文阐述的原因,外壳构件122不能与头构件104配合。图18示出了与头构件104组合的32mm的外壳构件122的剖视图。外壳构件122 包括不与头构件104接合的肋1810。外壳构件122还包括光滑表面1820,该光滑表面不符合头构件104的平坦表面510。因此,外壳构件122不与头构件104配合。图19和图20示出了与具有36mm直径的外壳构件IM组合的具有+15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16的剖视图。外壳构件IM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肋1910,该肋被构造成与头构件116的凹槽530接合。然而,外壳构件124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妨碍头构件116 的凸起1920。因此,外壳构件124不与头构件116配合。图21示出了与具有3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24组合的具有-4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104的剖视图。外壳构件IM包括肋1010,但头构件104不具有对应的凹槽。另外,头构件104具有非球形的几何形状,该几何形状不符合外壳构件IM的第二肋1020。因此,外壳构件IM不与头构件104配合。图22示出了与具有4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34组合的具有_3mm的偏移量的头构件 106。外壳构件134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凹槽1310,该凹槽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1320。环形圈1320继而与头构件106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34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凸起 1330,该凸起妨碍头构件106的平坦表面520。因此,外壳构件134不与头构件108配合。图23示出了与具有46mm直径的外壳构件134组合的具有+Ilmm偏移量的头构件 114。外壳构件134包括在其内表面上的凹槽1310,该凹槽被构造成接收环形圈1320。环形圈1320继而与头构件114的凹槽530接合。外壳构件134的内表面的上部部分具有凸起 1330,该凸起妨碍头构件114的平坦表面520。因此,外壳构件134不与头构件114配合。当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包含”或“具有”时,其旨在以与术语“包括”类似的方式表示包括性的,就像术语“包括”在权利要求书中作为过渡词使用时所解释的那样。此外,就使用术语“或”(例如,A或B)来说,其旨在表示“A或B或两者”。当申请人旨在指示“仅A或B而不是两者”时,那么将使用术语“仅A或B而不是两者”。因而,本文中术语“或”的使用是包括性而非排他性的用法。参见BryanA. Garner, A Dictionary of Modern Legal Usage 624 (1995年第二版)。另外,就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 “在...中”或“进入...内”来说,其旨在另外意指“在...上”或“到...上”。此外,就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连接”来说,其旨在意指不仅“直接连接到”,而且意指诸如通过另一个部件或多个部件连接的“间接连接到”。
虽然已经通过对其实施例的描述对本申请进行了说明,并且虽然用相当多的细节对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申请人并非意图约束或以任何方式将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限制在这些细节之内。另外的优点或修改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显而易见。因此,本申请在其更广泛的方面不局限于所示出和描述的特定细节、代表性的设备和方法以及示例性实例。因此,在不偏离本申请人总的发明构思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偏离这些细节。


一种假体试验系统包括具有外表面和被构造成与柄构件的外表面配合的腔的至少一个头构件。所述假体试验系统还包括具有被构造成与该至少一个头构件的外表面配合的内表面的至少一个外壳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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