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鸽—汇聚行业精英
  • 联系客服
  • 帮助中心
  • 投诉举报
  • 关注微信
400-006-1351
您的问题早鸽都有答案
3000+专业顾问
搜索
咨询

粗、细纤维混纺纱制作方法

  • 专利名称
    粗、细纤维混纺纱制作方法
  • 发明者
  • 公开日
  • 申请日期
  • 优先权日
  • 申请人
  • 文档编号
  • 关键字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含有不同粗、细纤维材料的混纺纱
  • 背景技术
  • 专利详情
  • 全文pdf
  • 权力要求
  • 说明书
  • 法律状态
专利名称::粗、细纤维混纺纱的制作方法:混纺已经成为面料的发展趋势之一,混纺的方式和方法多种多样,例如天然纤维混纺、介入功能纤维混纺、化纤与天然纤维混纺等等,已经很难直接区分一款面料成分到底是棉、毛、麻、丝还是化纤,纺织原料的多元化使它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市场常见的混纺纱线有棉/涤混纺纱、棉/亚麻混纺纱、棉/苎麻混纺纱、羊毛/粘胶混纺纱等,上述几种混纺纱的两种纤维原料的细度接近,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的差距不超过5倍,相差不大,混纺出来的纱线强力较好。但是当采用两种粗细差异较大的纤维原料,例如黄麻纤维和棉纤维来混纺纱线时,由于两者的粗细、软硬程度差别很大,在纺纱过程中较粗的纤维弯曲的程度较小,较细的纤维会缠绕在较粗的纤维的周围,弯曲的程度较大,而不是如粗细相近的纤维之间混纺时两者互相抱合,导致细、粗差异较大的两种纤维之间的抱合力较小,纺制出的混纺纱易于断裂,纱线强力较低。
本实用新型解决现有技术的粗、细纤维混纺纱中粗细纤维比较难抱合、缠绕在一起,混纺纱较于容易断裂的问题,提出一种不容易断裂的粗、细纤维混纺纱。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粗、细纤维混纺纱,包含粗、细两种纤维,其特征在于,还包含至少另一种细度介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之间的中间纤维,多种纤维中细度临近的任意两种纤维之间可以相互抱合。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在5倍以上并且不超过15倍,所述中间纤维为一种。上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棉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亚麻纤维或者苎麻纤维或者涤纶纤维。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在15倍以上,并且不超过20倍,所述中间纤维为两种。上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公制支数在80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苎麻纤维和棉纤维。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ra)的差异在20倍以上,所述中间纤维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上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7>制支数在125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苎麻纤维和棉纤维。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由于纺纱中常用到的纤维中,粗纤维比细纤维的硬度大,所以粗、细两种纤维细度相差较大时,在混纺中粗纤维不容易发生弯曲、变形,粗、细纤维不容易抱合。本发明的粗、细纤维混纺纱,通过在纤维混合中加入至少另一种细度介于所述4且、细两种纤维之间的中间纤维提高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加入的所述中间纤维如果是一种,则中间纤维既可以与粗纤维抱合,又可以与细纤维抱合;如果中间纤维是多种,那么各种中间纤维之间也可以很好的抱合在一起,这样就使混纺中的各种纤维能够抱合、缠绕在一起,纺制出的混纺纱具有较好的断裂强力。增加中间纤维的加入量可以提高多种纤维之间的抱合力,而减少其加入量则可以更好的保持原有的两种纤维的特性;但是当加入的中间纤维过多时,纱线的断裂强力则主要与中间纤维本身的纺纱特性相关,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不一定始终保持随着中间纤维的增加而增大;综合以上各种因素,中间纤维的加入量应控制在5~40wt%比较合适。对于粗细差异巨大,比如细度公制支数的差异在25倍以上的两种纤维,可以通过再加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不同细度的中间纤维,使得多种纤维之间相邻细度的任意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的差异在2~5倍之间,这样不同细度的多种纤维在混纺过程中就可以相互抱合在一起,纺制出来的纱线强力较好。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图l是黄麻与棉两种纤维在混纺中的抱合情况示意图;图2是黄麻与亚麻两种纤维在混纺中的抱合情况示意图;图3是亚麻与棉两种纤维在混纺中的抱合情况示意图中附图标记表示为1-黄麻纤维,2-棉纤维,3-亚麻纤维。具体实施方式下面以黄麻和棉进行混纺为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混纺纱。由于黄麻纤维经过脱胶、养生后的纤维细度在400-500(Nm),而棉纤维的细度在6000(Nm)左右,棉纤维细度的公制支数(Nm)是黄麻纤维的12~15倍,根据图1所示,黄麻纤维与棉纤维在混纺中黄麻纤维的弯曲变形程度较小,而棉纤维缠绕在黄麻纤维的周围,这两种细度差异较大的两种纤维的抱合情况不好。这时,将长度在27~30毫米的黄麻束纤维与长度在25-33毫米的棉纤维进行混纺时,其不同混纺比例的黄麻/棉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如下表所示表1黄麻/棉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6</column></row><table>由表1可以看出,除了10/90和20/80(wt%)两种黄麻/棉混纺比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在520(cN)以上,其余均在520(cN)以下,特别是70/30和80/20(wt%)两种黄麻/棉混纺比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在400以下,可以得出黄麻与棉两种纤维混纺出来的纱线断裂强力的较低。实施例1至3分别给出了通过添加另一种细度的纤维并改善混纺纱断裂强力的实施方式。实施例1增加了长度在27~33毫米,细度在1200(Nm)左右的亚麻纤维作为中间纤维与黄麻纤维和棉纤维一同进行纤维混合。所述亚麻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黄麻纤维细度公制支数(Nm)的2.4~3倍,而所述棉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亚麻纤维的5倍左右,根据图2和图3所示,这时由于亚麻纤维与黄麻纤维和棉纤维的细度差异都不大,在混纺中既可以与黄麻纤维抱合,又可以与棉纤维抱合。不同混纺比例的黄麻/棉/亚麻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为下表所示表2黄麻/棉/亚麻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7</column></row><table>由表2可以看出,除了70/20/10和80/15/5(wt%)两种黄麻/棉/亚麻混纺比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在520(cN)以下,其余均处于520(cN)以上,增加了亚麻纤维的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是比较好的。比较以上两个表格,在黄麻/棉混纺比例在45/55和50/50(wt%)的两种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分别为506.78和499.80(cN);而增加了亚麻纤维作为中间纤维之后,黄麻/棉/亚麻混纺比例在40/45/15和45/50/5(wt%)的两种纱线的断裂强力分别为587.65和523.87(cN),相较未加入中间纤维的黄麻/棉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另外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它不同混纺比例的黄麻/棉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也均低于黄麻/棉混纺比相同或者接近的黄麻/棉/亚麻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从表2所示的黄麻/棉/亚麻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可以看出,亚麻纤维的重量百分比为5(wt%)时的黄麻/棉/亚麻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要小于重量百分比为10(wt%)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而当亚麻纤维的重量百分比为25和30(wt%)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均超过了600(cN),这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比其它的混纺t匕例的混纺纱大。实施例2为了增强黄麻与棉纤维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也可以在黄麻和棉纤维中加入长度在27~33毫米,细度在2000-4500(Nm)范围内的涤纶纤维一同进行纤维混合,按照不同的重量百分比进行混合的黄麻/棉/涤纶三种纤维混纺的12支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如下表所示。表3黄麻/棉/涤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8</column></row><table>从表3可以看出,除了80/15/5(wt%)—种黄麻/棉/涤纶混纺比的纱线的断裂强力没有达到520(cN),其余均超过了520(cN),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较好;特别是在涤纶纤维的重量百分比为20、25和30(wt%)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均超过了618(cN),这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比其它的混纺比例的混纺纱大。比较表1和表3可以得到,不同混纺比例的黄麻/棉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普遍低于在黄麻/棉/涤纶混纺纱中,黄麻/棉混纺比相同或者4妻近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实施例3为了增强黄麻与棉纤维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也可以在黄麻和棉纤维中加入长度在31~35毫米左右,细度在1200(Nm)左右的苎麻纤维进行纤维混合。按照不同的重量百分比进行混合的三种纤维混纺的12支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如下表所示。表4黄麻/棉/苎麻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9</column></row><table>从表4可以看出,除了80/15/5(wt%)—种黄麻/棉/苎麻混纺比的纱线的断裂强力没有达到520(cN),其余均超过了520(cN),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较好;特别是在涤纶纤维的重量百分比为20、25和30(wt%)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均超过了600(cN),当亚麻纤维的重量百分比为25(wt%)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为最大的,可见中间纤维亚麻纤维的重量百分比在20~30(wt%)为最佳的混纺百分比。比较表1和表4可以得到,不同混纺比例的黄麻/棉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普遍低于在黄麻/棉/涤纶混纺纱中,黄麻/棉混纺比相同或者接近时的混纺纱线的断裂强力。实施例4下面以细度公制支数在400-500(Nm)范围的黄麻纤维和80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进行混纺为例做以说明。上述两种纤维,即黄麻纤维与丙纶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达到了16~18倍,当这两种纤维进行混纺时,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与混纺比的关系如表5所示。表5黄麻/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0</column></row><table>从表5可以看出,由于所述的黄麻、丙纶两种纤维的抱合情况不好,各种混纺比的黄麻/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均比较低。在上述的黄麻、丙纶两种纤维中加入细度公制支数(Nm)在6000左右的棉纤维和细度公制支数(Nm)在1200左右的苎麻纤维,并将上述四种纤维进行混合进而纺制纱线。这四种不同细度的纤维进行混纺得到的不同混纺比的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如表6所示。表6黄麻/苎麻/棉/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0</column></row><table><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1</column></row><table>由于所述棉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苎麻纤维细度公制支数(Nm)的5倍左右,同时所述丙纶纤维细度公制支数(Nm)又是所述棉纤维的1.25倍左右,所述棉纤维与所述苎麻纤维和所述丙纶纤维的细度差异都不大;同样,由于所述苎麻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黄麻纤维的2.4~3倍,这两种纤维的细度差异也不大。所以上述黄麻、苎麻、棉和丙纶四种纤维的细度接近的任意两种纤维之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都在5倍以下,所述四种纤维之间可以良好的抱合。从表6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混纺比下,所述四种不同细度的纤维进行混纺,纺制出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均大于未添加所述苎麻纤维和棉纤维两种中间纤维时,所述黄麻与丙纶两种纤维混纺得Sij的混纺纱的断裂强力。特别是在苎麻和棉纤维添加的重量百分比在20~30(wt%)时,黄麻/苎麻/棉/丙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均超过了560(cN),混纺纱不容易发生断裂。实施例5下面以细度/>制支数在400~500(Nm)范围的黄麻纤维和125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进行混纺为例做以说明。上述两种纤维,即黄麻纤维与丙纶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超过了25倍,当这两种纤维进行混纺时,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与混纺比的关系如表7所示。表7黄麻/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1</column></row><table><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2</column></row><table>从表7可以看出,由于所述的黄麻、丙纶两种纤维的抱合情况不好,各种混纺比的黄麻/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均很低。在上述的黄麻、丙纶两种纤维中加入细度7>制支1《(Nm)在6000左右的棉纤维和细度公制支数(Nm)在1200左右的苎麻纤维,并将上述四种纤维进行混合进而纺制纱线。这四种不同细度的纤维进行混纺得到的不同混纺比的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如表8所示。表8黄麻/苎麻/棉/丙纶混纺12支(s)纱的断裂强力<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2</column></row><table>由于所述棉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苎麻纤维细度公制支数(Nm)的5倍左右,同时所述丙纶纤维细度公制支数(Nm)又是所述棉纤维的2.1倍左右,所述棉纤维与所述苎麻纤维和所述丙纶纤维的细度差异都不大;同样,由于所述苎麻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是所述黄麻纤维的2.4~3倍,这两种纤维的细度差异也不大。所以上述黄麻、苎麻、棉和丙纶四种纤维的细度4妾近的4壬意两种纤维之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都在5倍以下,所述四种纤维之间可以良好的抱合。乂人表8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混纺比下,所述四种不同细度的纤维进行混纺,纺制出的纱线的断裂强力均大于未添加所述苎麻纤维和棉纤维两种中间纤维时,所述黄麻与丙纶两种纤维混纺得到的混纺纱的断裂强力。特别是在苎麻和棉纤维添加的重量百分比在20-30(wt%)时,黄麻/苎麻/棉/丙纶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均超过了580(cN),混纺纱不容易发生断裂。在其它的实施例中,加入的中间纤维也可以为两种以上的纤维,与粗、细两种纤维进行纤维混合;纺制纱线的选择也可以为其它的自然纤维或者人造纤维,只要其细度处于粗、细两种纤维之间,通过加入该中间纤维使各种纤维之间良好的抱合,提高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或者是,当粗、细程度差异较大的两种纤维进行混纺时,纺制出来的纱线的强力很差,所以细度差异较大的纤维不适和进行混纺,^f旦是应用本发明的混纺方法可以将不适于混纺在一起的两种粗细差异较大的纤维进行混纺,得到混纺纱,都可以实现本发明的发明目的。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中。权利要求1.一种粗、细纤维混纺纱,包含粗、细两种纤维,其特征在于,还包含至少另一种细度介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之间的中间纤维,多种纤维中细度临近的任意两种纤维之间可以相互抱合。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在5倍以上并且不超过15倍,所述中间纤维为一种。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棉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亚麻纤维或者苎麻纤维或者涤纶纤维。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在15倍以上,并且不超过25倍,所述中间纤维为两种。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公制支数在80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苎麻纤维和棉纤维。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的细度公制支数(Nm)的差异在25倍以上,所述中间纤维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混纺纱,其特征在于,所述粗纤维为黄麻纤维,所述细纤维为公制支数在12500(Nm)左右的丙纶纤维,所述中间纤维为苎麻纤维和棉纤维。专利摘要一种粗、细纤维混纺纱,包含粗、细两种纤维,以及至少另一种细度介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之间的中间纤维,多种纤维中细度临近的任意两种纤维之间可以相互抱合。本实用新型的粗、细纤维混纺纱,通过在纤维混合中加入至少另一种细度介于所述粗、细两种纤维之间的中间纤维提高混纺纱的断裂强力。如果加入一种细度的中间纤维,则所述中间纤维既可以与粗纤维抱合,又可以与细纤维抱合;如果加入的是多种细度的中间纤维,那么各种所述中间纤维之间也可以很好的抱合在一起,这样就使混纺中的各种纤维能够抱合、缠绕在一起,从而很好的增强了混纺纱的断裂强力。文档编号D02G3/04GK201317842SQ20082017963公开日2009年9月30日申请日期2008年12月1日优先权日2008年12月1日发明者刘国忠,张振华申请人:江苏紫荆花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专利详情

下载专利文献

下载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