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含有取代的γ内酰胺的眼用制剂和其使用方法降眼压药可用于治疗许多不同的高眼压症病状,诸如手术后和激光小梁切除术(trabeculectomy)后的高眼压症发作、青光眼,并且可用作术前助剂。青光眼是一种特征为眼内压升高的眼睛疾病。根据青光眼的病因学,已将其分类为原发性和继发性青光眼。举例来说,成年人的原发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可以是开角型或急性或慢性闭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是由先前存在的诸如葡萄膜炎、眼内瘤或白内障扩大的眼部疾病引起。原发性青光眼的根本病因还是未知的。眼内压的升高是归结于房水外流的阻塞。在慢性开角型青光眼中,前房和其解剖结构显示正常,但房水的引流受阻。在急性或慢性闭角型青光眼中,前房较浅,滤角变窄,并且虹膜可能阻塞巩膜静脉窦(canal of Schlemm) Λ口处的小梁网。瞳孔放大可将虹膜的根部向前推,压靠滤角,并且可能产生瞳孔堵塞,因而促使急性发病。前房角较窄的眼睛易诱发严重程度不一的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病。继发性青光眼是由对房水从后房流入前房并且随后流入巩膜静脉窦中的任何干扰而引起。前房段的炎症性疾病可通过在虹膜膨隆中造成完全的虹膜后粘连而阻止房水流失,并且可使渗出物塞堵引流通道。其它常见病因是眼内瘤、白内障扩大、视网膜中央静脉闭塞、眼睛外伤、手术程序以及眼内出血。综合考虑所有类型,在年龄超过40岁的所有人中约2%的人出现青光眼,并且在青光眼发展到视力迅速丧失之前,可能多年无症状。在未表明需要手术的情况下,外用的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已成为选用于治疗青光眼的常规药物。最近已开发出某些定义明确的取代的Y-内酰胺以用于治疗高眼压症病状(参见例如美国专利第7,476,747号)。在某些情况下,所述取代的Y-内酰胺难溶于水。因此,需要允许将药物局部递送到眼睛的新型制剂。
本发明提供含有定义明确的取代的Y内酰胺的眼用制剂。本文描述的制剂可用于治疗与高眼压症相关的各种眼部疾病,诸如(例如)青光眼。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案中,提供眼用制剂,其包括眼用可接受的液体媒介物中浓度为O. 01至O. 12%w/v (容积重量)的至少一种治疗活性剂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其中所述活性剂具有以下结构本发明提供含有定义明确的取代的γ内酰胺的眼用制剂。本文所述的制剂可用于治疗与高眼压症相关的各种眼部疾病,诸如(例如)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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